臉書的好友多少人以內算正常? (是指都有一定的互動不是湊熱鬧而已...),最近也看過一些網路名人的臉書,只能說也太多人了,至少七、八成是很難有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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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k或是噗浪...這一類東西其實原本也只是作為以“個人“做出發點的一個人際網路,狂加一堆人真的有必要嗎?對這點覺得有點不大認同,所以開這個噗討論一下
我也沒有特別喜歡的藝人 跟 名人 所以 不會加 除非 他們加我XDD
嗯,其實這類東西在噗浪還沒出現,臉書在台灣還不紅的時候,美國的MySpace就很明顯
它因為成名的早,還有屬性定位的問題很多美國的歌手或是演藝人員常常可以在上面看到,除了他們本人使用之外,或多或少還是有工作人員幫忙,所以幅度比較廣
這點現在蠻多人好像都把它搞混了,拿自己去跟所謂的網路名人or商業廣告去比較,加了一堆幾乎一年可能都互動不到一次的人...
站在不同的地方會有不同的角度,不過至少要先搞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臉書或是噗浪的熱潮來的快去的也會快
目前我的定位是,每個網路個人社群都是代表我,我就是這個品牌,所以也是慢慢的在試不同的社群用不太一樣的方式去經營
之前在My Space上就有那種感覺...當初糊里糊塗的申請之後,剛好是人氣還很旺(網站的人氣不是我),結果沒幾年就掉的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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