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竟然以部門為單位 要領養災區的小孩 你們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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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有需要的人是很好的,但我覺得要視個人能力而為,這種做公益的,不適合強迫人家一定得做,這樣就失去它原本的意義了!
以部門為單位,那領養的經費也是由公司出嗎?那就無所謂啦!!哈~
要部門裡的人決定要領養幾個小孩 1個小孩每個月1500好了 看除以幾等份
我不想捐 我覺得他一定是答應教會要領養多少個小孩 我另外捐比較爽
對啊!我覺得他這樣做只會讓這個有意義的事情變了調,而且會讓他拿來跟別人炫耀,所以我支持你不捐,自己去捐給紅十字會等還比較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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