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法界大大,一審宣判後,即使褫奪公權,被告若在二審過程中交保,能否參選公職?
latest #14
太精采啦!話說回來整整延押了一年,也是創下台灣司法奇蹟了,但是如果現在放,那又是縱虎歸山了。馬的,好deep阿!
這一次的對決大概不只一○一會倒,大概會跟海虎一樣飛到月球上去打了!
一開始延長羈押就沒理由了(馬的反正說沒道理就要被打成是挺貪腐啦)這種案子要循法學理論解釋只是緣木求魚啦。不過,實務上來說,重要的還是在二三審。
喔喔!剛剛已經跟您電話請教,只可惜不太適合po在這邊,只能直接說結論:腥風血雨‧就在年底。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