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孔雀 分享
15 years ago
我覺得縣府要求民眾簽切結書是很合情合理的~對於一些死不肯撤離的居民在災情還沒到強制撤離的情況時~是政府很有效的自我保護手段~這樣可以證明是居民不肯撤離而不是政府沒有進行勸導撤離! B-)
愛打呼
15 years ago
但是...我怎覺得是切割責任的做法~表示這樣就不甘政府的事了~可是有強制驅離這招呀~這樣感覺是另一種的不負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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