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菸客_1974 分享
15 years ago
latest #6
謝菸客_1974
15 years ago
這是第二篇關於陳昭榮這論自由的文章,sorry我還沒看
謝菸客_1974
15 years ago
作者老皮蛋引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說明:「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的權利。」明確說明:「言論自由」是指「不受法律/公權力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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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years ago
感謝@ferragus分享這一篇 陳昭榮事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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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years ago
也希望有看到其他文章可以在此連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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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years ago
我這樣的用意是並非大部份人都有慎密心思,當我們用激動的言論與他人互動時,如果能有機會讀過較多的分析,可能可以言之有物,而不是情緒性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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