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寫過一個需要300個人力的報告,被人家笑.....
現在分析結果要17年才查的完,會不會又被笑.....
是說,問題的重點在於,到底「五年足額提撥」有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了?
五年來對「足額」還沒有定義,條件處不就是在呼嚨人嗎?
因為勞委會被監察院關切了,急急忙忙把大家叫去開會,限期大家明年前把全國26萬家未開戶的公司通通查完
五年前的公文說不需完全提存,五年後的處長說沒這回事
自從在立法院出包被委員釘到滿頭包之後,現在所有想法都採嚴格觀點,做不到是你家的事。連預算被凍結1/2都怪是我們家害的...
小英下次開這種話題的時候應該加密,不然我們早晚收到律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