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打電話到華泰銀行詢問,他們還不小心透露我在遠東銀行也有開戶,後來再問我還有哪邊開戶時,他就不說了(因為個資不能外洩)。然後我問說非本人怎麼可以在你們那邊開戶,而且這樣開戶後造成的損害賠償你們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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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答不上來,轉到主管那邊主管也不知道,說是目前沒有這樣的案例,然後強調他們是按照金管會的審查程序去審查才讓對方開戶的,對方可能持有精良的偽造證件,件,
而且調查局曾經給他們上過課,說是身份證已經遭破解了,所以他們雖然依照查詢步驟確實查過,但仍無法阻止。
我說但是今天我遭到偽造證件開戶是事實,也是你們准許開戶的,那對我的損害確實造成,所以你們過程中必然有所疏漏,或是檢查流程有所疏漏,
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然後他們接下來的意思應該是我要去告他們才來談賠償吧,因為他們說這可能要交給一個公正公開的裁決機構才能判定,這應該是指法院吧。
所以我明天還是要去警察局一趟。但現在擔心的是,如果偽造證件的技術可以精良至此,那同樣的持有假證件的人也可以跟我做一樣的事情。
到警察局說我其他戶頭也是造假的(當然他沒這膽吧),或是盜辦信用卡之類刷卡,更糟的是成為人頭戶,那就準備上法庭上新聞了。
而且我今天可以去警察局報案,說我被冒用證件開戶並停用後,那明天他照樣還是可以繼續去同一家銀行開戶,如果檢查的流程不變的話,那不就沒完沒了?
查到了,換發新身分證就可以避免,因為偽造身分證的人的換發日期沒有與戶政單位同步的話那就沒用了。
但以上這點明天還要跟內政部戶政司確認。另外還查到一個小知識:印身份證予他人最好要遮蓋補換發日期。(但如果對方說就是要查證這塊,那也沒輒)
昨天有打電話給我在玉山銀行任職的高中同學大概了解一下流程,也有跟我在郵局的姑姑連絡,我今天會先去警察局報案,然後去銀行查詢開戶時間與當時的錄影帶
我同學說可能要一個月的調查時間,我姑姑說他看過最久的一年多也還沒解除警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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