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唸書時,班上有同學的父親是國道警察隊的隊員,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當年那位同學高中畢業,剛好考到駕照的那個暑假,一天晚上開著家中的愛快羅密歐,車上連同駕駛一共四人,在中山高南部路段因超速被警察攔下來,警察測速器顯示時速為181公里
該位警察先生正在調閱車主資料的時候,赫~居然發現這是隊上隊員的車,而駕駛者則是車主的獨生子,那位警察算是法外開恩,不開罰單,但必須連車帶人的回隊上接受爸爸的偵訊
來到隊上後,免不了被爸爸海噱一頓,老子臉都被你丟光了,才剛考到駕照居然就給我超速,還給我開到181,你很會開嗎!!再場另一名警員聽到對話,不好意思的插了嘴,ㄟ...小李,你那台愛快可以跑到180幾喔~~
警察爸爸這下回答了,可以啦,我上禮拜在新營戰備跑道,我有開到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