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llcatball: 這就有點代餐論了,確實人們都需要自己的方式去發洩負面情緒,但無法發洩情緒並不應該被當作傷害他人的理由,真的會因為這樣而傷害人的人是因為他本來就有傷人的傾向,而不是替代方案被剝奪了
拿您第二段提到的「滿足有需要的人的需求」這點來舉例,這邊所謂的需求應該是指性幻想對吧?這些創作將某些人的幻想真實呈現在眼前,所以讓人得到滿足,理性上還是知道不能真的去傷害小孩的(或其實根本對現實世界的小孩沒興趣),這類人就不需要被兒少法關切
真的需要被兒少法規範的是,即使這些創作存在仍可能對小孩出手的人,而他們現在混進來說:「政府如果禁止這類型創作,我就去找真的小孩來滿足需求!」但事實是我們無論如何都不能對小孩下手,這就是代餐論,希望您的想法不要受到這些人同化了
以上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