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歐澤亞悠閒旅遊←阿梓
9 months ago @Edit 9 months ago
[討論] 尼爾蓋曼:為何要捍衛噁心言論的自由

重點節錄(誤字已更正):
「CBLDF(漫畫法律辯護基金會) 將捍衛你作為成年人在紙上劃線、繪畫、寫作、銷售、出版以
及現在擁有漫畫的第一修正案權利。

正因為如此,你不喜歡、不閱讀的作品,或者你認為沒有藝術價值或可取之處的作品才值得捍衛。

這是因為同樣的法律涵蓋了你喜歡的東西和你覺得噁心的東西,無論你的噁心界限在哪裡:法律是一把沒有細微差別的大鈍器,因為你只有在失去它的那一天才會意識到絕對的言論自由是多麽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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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文中翻譯語意不是很通暢,但如網友和發文者的見解,其實撇除討論「兒童情色」,任何言論自由都是需要捍衛的,今天拒絕你所厭惡的事物,某天會換成喜歡的遭殃,因為法律無法判斷每個人的忍受界線。
有了法律知識,對很多議題就不會是「憑感覺判斷對錯」,也不會認為「選項只有非黑即白」。

知識是必須時時學習的,嘗試由各種角度去觀看一件事、去剖析其脈絡,比起隨著風向起舞,更能從中發覺嶄新的觀點。
這也是我目前對人的看法,如果「價值觀」的衝突,是起因於「知識水平」的差距,那不用再執著,因為這是他們該領悟的課題,而非由我試圖導正。
艾歐澤亞悠閒旅遊←阿梓
9 months ago @Edit 9 months ago
一點題外話。

今年從過年前到現在,波折不斷,情緒和壓力也一直壓著我,要說我目前能感到「放假」的開心和愜意是不可能的。

但我能做的,就是持續向著目標成長,努力讓所處環境漸漸變得舒適,終有一天,我的「選擇權」就不用聽命或依附於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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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宅向話題應該會比往年少非常多,如果有任何看了不適的論述,歡迎消音、取關或刪友

在此請多多包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