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42
沒參展但看到一些神奇行為覺得以後還是別邀外國人來台灣同人展吧,少一點人受罪
即便在公開場所也不是完全不能主張隱私/肖像權欸,只是主張上限制比較多(即在衡平雙方利益時不會像私人場所那麼優勢)
我個人認為同樣都是在公共空間,但把已經明示不願意被拍攝的人作為拍攝對象並拍照,跟把明示/默示同意被拍攝的人作為拍攝對象並拍照,是兩碼子事。
尤其今天還是對著一個已經事先+現場明示拒絕被拍攝,且拍攝方亦無正當理由而以該名拒絕者作為相片中的主角
白話文:你今天走在路上,有個路人毫無理由把手機鏡頭猛對著你的臉拍照,這樣的行為難道不該被非議嗎?
當事人沒有公權力,自然沒辦法當場強制要求刪除照片(在真的遇到那種沒品盧小仔偷拍時)
但如果要拿這種垃圾事實去主張這樣的行為應該由被拍攝者吞下去、自行消化那種不舒服,那我只能說同意這論點的人素質就跟今天參展且造成問題的人們是同等水平
被拍攝者是否同意
拍攝者是否有取得被拍攝者的同意(我認為:同一位coser擺姿勢時,應該是有權利同意A攝影師拍攝,而同時拒絕B攝影師拍攝的)
場所...etc.等種種因素我認為都是應該被考量進去的
不過終歸回到一句話: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這些人要繼續幫大家丟臉,就別怪以後外國大手都不願意來,也別怪那些有能力跟人脈邀外國大手的人都不幫忙說話
最終就是所有人一起沒得買沒得看
題外話,我認為走在路上看到網紅就順手拿起手機偷拍(並未詢問對方能否拍照)也是同等失禮
但有些人就是為了跟朋友講說在哪遇到誰誰誰會去做這種事
直到現在都還是一堆在講FF這種場合根本沒辦法防偷拍、攤主應該要有這種認知的,有認知到就應該接受會被偷拍嗎?就應該讓被偷拍這種事發生嗎?
老實說我不覺得當事人完全沒料到,但同上述請不要拿這種破理由來合理化已經被當事人明確拒絕同意的行為,講白了人家可能多少有料到但選擇相信粉絲多少還有點理性、會遵守規定,要讓自推失望就是你家的事了
比起檢討攤主有沒有能力執行禁止攝影的規定,怎麼不去檢討偷拍者沒有遵守規定的自制力
從一開始就不是有沒有可能防偷拍的問題,而是人家都明確拒絕被拍攝,那就壓根不該出現偷拍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