ふわふわ蘿莉
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死刑存廢/廢死]@twreporter - 【全台首份 #死刑犯監所訪談計畫 團隊專訪:與死囚對話後,他們對死刑、正義與...手動轉,晚點來丟論點。
本噗規則相同。本人支持死刑違憲,不喜勿入;路過陌生人歡迎分享觀點或討論,如果只是來推你好像不知道/同情殺人犯好棒棒/廢死就是一群XXX的,以下一律刪除
活到這年紀還真不想浪費時間說服不會懂的人
latest #16
說實在我趕稿快來不及了。即使如此,我還是花一晚坐下來續寫這個議題,我相信可以證明我重視這問題的程度(………
首先還是滿鼓勵有興趣的夥伴看看報導者這個研究www本人滿有興趣的,也頗期待這次實地調查的成果。雖然進一步說,個人是還希望同時也能有這37組受害人遺屬的調查,只聽單方說法畢竟不公平(滾動
有點進去的應該會發現原本我有留言。不過因為血崩昏迷兩天,原串我追得斷斷續續;醒來看到中間那番群嘲然後最後有人說「支持者都被罵走了有點可惜,我想聽解答的」,嗯。
回你同溫層去找會讓你爽的解答吧(幹嘛
ふわふわ蘿莉
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原串留言唯一的貢獻大概是讓我抓到究竟反廢死者聽到什麼會跳針(…………
儘管有些論點前一噗講過,這裡為了立論會再簡略提一次,也嘗試在本串更完整地說明本人論點;同時本串會基於以下前提論述,此樓以下不喜勿入。我不排除講完以後兩邊都逆風的可能性(到底
1. 支持廢死不等於支持廢死聯盟。本人不代表也不關心廢死聯盟的主張,僅闡述個人論點;
2. 支持廢死不等於支持生命無價。
3. 支持廢死不等於共感加害人/支持加害人享有人權。
3. 冤案與廢死必須切割(贊同);以及
4. 死刑不合憲,不需要邏輯外的任何理由支持
以下正文。
ふわふわ蘿莉
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其一。生命不必然無價,但生命必然等價。
每次一講生命無價,一定有人跳針說犯人的生命無價,那被害人的難道不值了嗎?原噗串也有個有趣的論點,認為生命無價的結論是嚴懲加害者。生命是否真的無價?先不管其他人,老實說本人完全不認為(爆
法律當然有一派將生命定為至高無上的價值,但個人是認為這理論不值一提。假如能說服全人類認為生命是超越一切存在的神聖價值,就不會有自殺,就不應有殺人;生命無價,顯然並不具有說服普世大眾的份量。
比起生命無價,本人認為作為憲法暨刑法基礎的,是生命的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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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在上一噗也講過,這裡舉個例子。
想像你我都持有一塊同樣寶貴的水晶;一樣的品質,一樣的價值,無分出身與貴賤。任何人不論用什麼主張,在不經過本人同意下,都不能毀壞這顆水晶一絲一毫。
生命等價就是這個概念。學法律最開始的一課,是了解每條生命都等值。只要種族屬於人,生命擁有一樣的份量與價值;自己的生命,只能出於自己的意願毀壞,自己以外的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奪走,所以我們處罰殺人
....加工自殺在這裡是一個比較詭異的議題,不過我們先跳過(欸
所以回到前提。如果人的生命,不能在違反本人意願的情況下被任何外力基於任何理由所奪走,那為什麼國家可以
前提的地方為了移除某些人的G點(?)所以調了順序,認真要說第五點才是本串的大前提。在憲法絕對保障生命權的情況下,即便國家也不能剝奪這份生命權;反過來說,假使承認有一個存在可以基於某些條件殺人,在這個前提下,其實無法論證殺人罪的正當性。你不能殺人,只是因為你不站在公權力。更粗暴地說,假如認為只要有足夠的條件生命就可以被奪走,那如此主張的人必須承認,生命在其而言並不具那麼至高無上的價值;它可以被奪走,它可以被毀壞,只是代價貴一點而已
ふわふわ蘿莉
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有人說廢死沒有新的論點。對,不需要新的論點;冤罪可能性、死刑犯的人權,這些都不足以支持廢死,甚至我會說在廢死是否合憲這個議題上根本不重要;僅僅在邏輯上,如果一部憲法認為生命絕對不可侵犯,那包括國家本身也不應該侵犯之。反而,只在死刑違憲的前提下,殺人罪的處罰可以得到最大的正當化。因為,公權力機關即便握有這麼大的權力,即便針對犯罪者,公權力機關也不曾/不能奪去任何人的生命;那身屬這個國家的人又憑什麼可以?
國家與子民。若真的將國家,將憲法視為引領一個國家價值的父母,唯有父母做了榜樣,孩子才能跟從不是?
ふわふわ蘿莉
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其二。死刑不合憲,然後呢?用什麼替代?
首先分享個世界上已廢死國家採取的替代方案,有興趣...
廢死,當然不是說一句就算了,然後將(原)死刑犯無條件放出。在死刑不合憲的前提下,尋找替代方案是必須的;如果此次真的終於宣告死刑違憲,除了開酒慶祝,個人認為這是最需要先思考的議題。
且不管其他理論怎麼說,這個結論對本人來說很明確;假設廢除死刑,個人是會支持必須要增設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
原噗串讓人不想講下去的還有一點www
死刑不合憲→然後呢?→找替代方案→什麼替代方案?無期可以假釋耶→需要有不能假釋的無期徒刑→看社會成本我覺得很難
這是還有要討論的可能嗎www
ふわふわ蘿莉
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喔上一秒有實證所以我再提一次,沒有要討論的我直接刪,不要浪費我的樓層(
先綜合講一下本人支持增設無期不得假釋+認為廢死的另一個理由,雖然這就比較個人思想。從應報的理論,本人也認同犯了罪應該受到處罰;差別在於,我認為死刑並不能處罰到什麼
之前講過鄭捷案,這裡再提一次。短時間判決,槍決,給了他什麼?不過一個痛快,和隨之而來的政治作秀。假如要(原)死刑犯為其剝奪的生命付出代價,我認為不是簡單地給他一個死刑,是要他活著,在接下來的漫長生命中為自己的罪償還;不管他是否可能教化,不管他作為人原本應該享有的人權。對,說實話我對所謂的教化可能性/監獄福利,並沒有那麼在乎(被揍
基於以上的論述,我會認為在預防大眾受害,也給(原)死刑犯適當懲罰的前提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是必須的;甚至更進一步,從自由上、尊嚴上、權利上,我會認為(原)死刑犯必須和其餘的犯人有明顯的區別。沒有錯,是有學者認為關他一輩子、讓他永遠失去自由,亦有損其人性尊嚴;嗯,所以呢?
你殺了人而你還活著,那你還奢求什麼?(被打死
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唯一的問題是社會成本;鑒於我國目前總共就不到40個死刑犯,我是認為這方面的預估可以稍微樂觀一點www(欸
不過正經地說,本人確實也支持社會應該以最小的成本去處理這群人;對,處理,這方面我並不會用更客氣的字眼,因為客觀來說我認為犯罪就是犯罪。
當然我理解走過司法實務的朋友會有不同的論點,諸如刑罰的判決結果涉及很多因素,人總是在資源、能力、智識教養不平等的情況下得到不同的判決結果,這點我承認。受過足夠教育的人就是懂得如何湮滅證據,有能力請到好律師的人就是可以想辦法減刑;但很遺憾,世界不是十全十美。當你侵害了一條生命,卻因為國家貫徹其憲法價值留下自己的,我認為代價就該是你的餘生不應該也不能再留有其他人享有的任何事物。
我為什麼有一種這會變成釣魚大串的預感(還知道
ふわふわ蘿莉
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所以回到前提,為什麼開頭就說支持廢死並非等於支持廢死聯盟;即便同樣認為死刑不應合憲,我想實質上當前廢死聯盟的主張,並不是人人都贊同;不管別人,個人的主張在這方面是明確的。
雖然我覺得廢死聯盟搞到要被切割也是很哀傷(住口
至於有人說採取替代方案很難/台灣不可能做到。我只想說,曾經有一段時間我們也認為同婚不可能做到,後來呢?更進一步說,有什麼改革在一開始曾經是容易的?我認為沒有吧。這個議題更難,白話地說是因為支持死刑的人,永遠佔據一個有利的道德優勢;對於有罪的人丟石頭,不管那顆石頭是否大得能夠一口氣砸死他,感覺總是有道理的。
這件事很難所以不要做了。套用在廢死這個議題上,在我看來是另一種意思;並不是因為真的很難所以不做,只是因為他是死刑犯,我們不需要為他做這麼多。
其三。所以我們都準備好了嗎?所以立法都完善了嗎?
這個頗難,我也覺得有點雞生蛋蛋生雞www畢竟現行沒有不得假釋的無期是事實,要說社會如何去負擔這些人一輩子,如何處理他們接下來的處遇,我承認真的不是單一個人就可以有解答的,畢竟我也不是監獄學專門(遠
不過到底要不要等到所謂的準備好,比如說修法都完善再去走廢死?個人是持否定的態度,或者說我對這條路不樂觀。原因很簡單,假設本次的憲法法庭最後宣告死刑合憲,一切回歸原狀,各位認為還會有人去費心推動這方面的修法嗎?為這些法律都斷定本來就該死的人?
我認為不會。因為不修又怎樣?最差的情況下就是抓出來槍斃,各方面一了百了。很奇妙的一點是,假如我們都認為司法怠惰、立法怠惰、每天抓法官的判決出來奇文共賞,我不懂為什麼每談到死刑大家就很相信判決和立法的權威性(爆
ふわふわ蘿莉
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制度孕育價值,或是價值引領制度;在這個議題上,個人是認為只有先宣示了價值,制度才會、也被迫相應地去改變;刑期、量刑制度、監獄制度、隔離措施,整體地才能開始羽化。如果這次的決定仍然是死刑合憲,我只能很遺憾地認為什麼都不會改變;也許十年二十年以後,等到世界上或許超過3/4的國家宣告廢死,這個價值辯論仍會再來一遍。要制度在這之前就完善或做好配套,我認真覺得這個更難wwww
以上的論述大致就解釋了前提的第三點,因此就不重複。有關其他支持廢死的論點,整串看下來,我想有人會發現我不提教化可能性;我確實不在乎,以廢死來說我也不認為是個好的論點。
不提大眾對於犯罪者某程度先入為主的觀念。教化可能性太過主觀,即便大多數不是死刑的犯罪,法官所認為的教化可能性也並非大眾均能認同,在廢死議題上扯這個我認為沒有任何好處。說實在就算撇除普羅大眾,我也不認同一個制度的存廢應該賭在人性上。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如果一開始相信人性有希望,我認為就不需要法律制約。
原噗串另一個我覺得不錯,也是本人原先沒有關注到的,反而是死刑執行對於執刑人的心理壓力。如果要談廢死,個人認為這是一個較教化可能性/冤案都有力的論點;畢竟說實話,沒有意圖卻被扯進來殺人的人實在是夠衰(爆(不
ふわふわ蘿莉
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而我覺得這個論點相對有利的理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除了廢死別無他法;不管按期執刑或像現在這樣有事拖一個出來開槍,殺人的壓力並不會因為從三年變成十年就變小,執刑人只能祈禱任內不會碰到;有趣(?)的是在這個議題上,加害人和受害人兩方都有話可以講,但執刑人除了衰到還真的沒什麼好說(爆
談到這點,有人說像現在這樣拖著不執行不好嗎?
曾經我並沒有這麼堅決地廢死,原因之一也是我認為反正不會執行。但很明顯也很現實的是,保留死刑,特別是拖著不執行,那只在等待適當的時機,由適當的政治人物拿來操弄而已。此外,制度,特別是國家價值絕不應該模稜兩可;設有這個制度並不執行,不是價值主張、不是判斷,只是一種逃避。
因此這個問題最終必須有個結果。也因此,我衷心期盼這次憲法法庭的判斷,真心期待QWQ
為免模糊焦點/又陷入無止境的論戰(欸),一些附帶的論點本串就不提了,等到有興趣的夥伴再來討論。以上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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