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有感]想避檢索,所以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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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考上後有個習慣,會跟何老師一樣(何老師才沒有)去D卡OO板戰鄉民(小聲) 執政黨當然不是不能罵,但有些人真的就是看到顏色就開罵,我就真的不懂欸~~
本人退撫最新制度首批適用者,老實說我真的沒有覺得比較爛(當然如果你硬要跟領恩給制的人比當然是低多了),而且能兼顧世代正義,我覺得我領錢領得心安理得多了

而且我也覺得應該做的是提高在職的薪水,而不是讓退休的人什麼都不用做就坐領高薪(我因為業務有看過節省經費表,年改前的人一個月領7萬真的不少見欸,而7萬是多少大學生畢業5年都不一定拿得到的薪水?)
ಠ_ಠ - 既 22k 大專等同高專薪水錨定效應後,又一德(?)政 以前試用期是潛規則,是不合法的。 試...然而本島民眾總是喜歡這樣的民代(攤手)
也好啦,還沒上岸的大家趕快努力一起上岸,不然很快我們這個職業又要重回金融海嘯時期的榮光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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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又要回到勞工慘兮兮的年代了,真的不要說不可能,我以前在某熱門泛國營事業轉投資的外包公司就親身體會到勞基法可以怎麼玩翻勞工,真的是一切合法然後勞工吃虧,但能怎樣呢?
所以我每次看到OO板每個人都理直氣壯認為自己去民間可以個個年薪百萬穩定做到退休都很想翻白眼
試用期可以怎麼玩?
當時的外包公司是做O部門的外包客服,所以會要求入職時要先試用期7天,期間不管有沒有考核通過成功留用都會一天給1千元的薪水,一般人都會覺得哇這什麼佛心公司,但問題來了

我當年入職是28日前後,我試用期超級努力所以再次月1日還2日就通過考核,但我第2個月領到薪水時卻發現我第1個月的薪水只能領日薪,因為人資說你試用期畢竟有跨到次月,所以次月是破月就沒辦法發月薪喔
而且試用期完就會變成真的勞工嗎?也不會喔,試用期完還會有1個月考核,要連這1個月考核都通過後才會領到當出講好的非基本薪資的薪資額度
但這1個月考核只要請病假(含生理假喔)就會無限延後,所以我最後好像領了3個月的最低薪資吧,講起來都是血淚

所以現職有28天帶薪病假,我真的覺得超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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