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中亂
6 months ago

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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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中亂
6 months ago

深夜,他在酒館跟妓院附近遊蕩。

紅燈區一律都是男妓,他們把自己打扮得光鮮亮麗,舉止得宜,展現最完美的一面,服務女客所有的需求。

野中亂無視那些諂媚的眼神──為方便行事,他以女裝的姿態外出,黑色的長紗裙,白色蕾絲上衣,搭著保暖的毛皮外套,腳踩酒紅色的低跟鞋,上點胭脂口紅,乍看之下還有模有樣的。

領著男妓的搭訕,兩人悄悄進入昏暗的小房間,床頭薰香令他過敏,趁男妓整理床鋪時,反手拿起擴香瓶就往對方頭上大力砸下,男妓哀號了一聲,暈頭轉向搞不清楚狀況,野中亂抓著對方的衣領,尖牙往頸子咬。
野中亂
6 months ago

吸了大約七百毫升的血量,男妓不省人事倒在地上,野中亂隨便丟了些紙鈔,掩著口鼻溜出去。

臭死了。

終究是社會底層,除了血液還有可取之處,其餘都是廉價品,用完即棄。

算我運氣差,遇到這種貨色。
野中亂
6 months ago

不得已的情況下,野中亂才會去紅燈區,否則他更傾向在酒館附近「撿屍」。

那些喝得醉茫又毫無防備心的男女老少,都是好下手的目標。

偶爾遇到一些醉鬼不知喝了多少,血液都還有酒味,稍嫌噁心,但大多數的買酒人,血液品質都還不錯。這時候側背包裡的針筒與血袋便派上用場,保存一些血包,不出門的時候就是現成的儲備糧食。

陽光普照的日子,他待在家裡,慵懶地躺在床上讀書,讀到睡著,醒來又繼續讀,一本接一本,從小說到劇本,食譜到樂譜,就這樣一直到深夜。

或者把玩那些他蒐集來的東西,不好判斷是廢物還是珍品,他無所謂,滿足癖好總是優先的──僅此於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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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中亂
6 months ago

如同他向別人提起的,他去過很多地方,四海為家,最後定居在碧國的雪地與陰天。

然而血族不被允許高調,他出入黑市、賭場、酒吧,淨幹一些見不得光的勾當。跟人類比起來,血族很有談判的優勢;又或者活得夠久,能駕輕就熟地周旋在爾虞我詐的場合。

他裝傻、外表看起來沒自信、說話客氣,都是保護色罷了。

自從那位人類好友過世後,沒有再遇到第二個能理解他的對象。
野中亂
6 months ago

大概永遠都不會有了。
野中亂
6 months ago

他換掉衣服,細雨從清晨的天空降落,拿著拋棄式紙巾在臉上抹了兩把。

……去看看他吧。

往火車站的方向前進,想著若故人還在,會怎麼取笑這張沒卸妝乾淨的花臉呢。
野中亂
6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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