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歸吵。反正行政權還是在民進黨手上,藍白即然破壞憲政的平衡,那為了再平衡,行政只好跟著擴權
老實說行政也很難擴權,因為公務員都要依法行政

最多只有灰色地帶的解釋權在行政手上
不公佈三讀通過的法令啊⋯⋯總統行政權還在民進黨掌握,我建議包裹立法,在國會擴權下,行政院同時送法案同樣條件下課責立委,讓權責相符,要就一起過,不然就不公佈通過法案。
昨天的條例都是舉手表決沒有記名呀
誰贊成的誰要負責呀,當時沒有改現在也改不了

真正要改的也是這邊,誰通過的法條誰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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