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 默
5 months ago
3月大選完聽法律電台,講到民眾黨主張的「立院人事同意權」,律師講到一個概念__責任政治。
在目前的憲政底下,總統負責國防、外交;行政院長負責內政。
所以,人民對內政不滿,立委是針對行政院質詢;行政院長施政不力,內閣總辭下台,以示負責。
民眾黨主張的人事同意權,立委不滿意,就不同意行政院提的官員;然後行政院長還要再提,直到立院通過。
那麼:
1. 執政出了問題,應該算到立院頭上,還是政院頭上?政院說:我原本提的人比較好,是你不給我過;立院說:不不不,那個人選明明就很差.....
2.聽證來聽證去,立院的工作到底是什麼?立委們搞清楚沒有?
3.什麼是責任政治,立委們到底搞清楚了沒有?還是他們不想搞清楚呢?
阿 默
5 months ago
我本來想找那一集節目重聽,再來寫文章。今天看到國會擴權法案三讀通過,覺得人民動作太慢,還真的是該死了呢!!!
就像我昨天貼的花東三法。國民黨傅崐萁提的案。
擺明了就是用立法權_立一個特別法,要求行政院10年內執行完畢。
這是執政者承諾要推的建設嗎?如果這個案子沒有成功,帳到底要算在立法者身上,還是執政者身上呢?
我們賦予立法委員執政權了嗎?並沒有吧。
下午,國會擴權法案剛剛三讀通過,傅崐萁就立刻說要組成「立法院特偵組」。所以你是當自己是檢察官,還是法官了呢?
為何立法委員可以擴權成這麼大的怪獸?只因為他們是國會最大黨嗎?
如果覺得憲政體制有問題(總統有權無責的部分),那就好好的提修憲。而不是這樣蠻幹!!
Lupins
5 months ago
超荒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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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默
5 months ago
Lupins: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