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eng
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藐視國會罪= 政變 3 - 總統公告? 然後呢? 藐視國會罪=政變 3-公告? 然後呢? (Plurk Paste)  這個總統公告,按下了自動毀滅的按鈕:任何<違反>立法程序所立的法都可以是合法的.
這個把<違法>變成<合法>的法律公告,開啟了一個<會>和<要>的疑問:
行政,軍隊和警察系統,指揮權在誰手裡?也就是說:國家公務體系<會>或<要>聽誰的??? 這個疑問就是政變的精隨關鍵.這個法一公告,就等於權力完成移轉了. 民主社會自己放棄了民主,自己把政權交給了專制集團. 乖乖地受騙,遵照程序,先把氰化物吞下去,再慢慢地等大法官釋憲???如果大法官沒有被恐嚇收買關起來,幾個月後,或幾年以後,確定違憲,再請醫生把你救回來???
然後?還有然後嗎?! 而我們要束手就縛? 還是現在就組織起來想辦法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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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eng
5 months ago
5/28,有新聞說,一團中國官員一大早到了台北市拜訪.
Tseng
5 months ago
你覺得這些中國官員,是剛好安排要來拜訪章不安? 還是趕緊到台灣來壓陣的?
Tseng
5 months ago
他們眼看著就要成功了,怕立法院挺不住群眾壓力,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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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eng
5 months ago
噗浪開始的時候,有一個噗有說,他台大法律的教授,提出過一個問題:民主國家會不會自己投票決定放棄民主?
Tseng
5 months ago
噗友
午安(p-hungry):-)
Tseng
5 months ago
我當時應該是說,不可能,因為民主社會的主權是公民自有的,人的主權不能經過投票來自己放棄. 如果會舉行這樣的投票,那一定是政治的操弄的手段,不可能是公民自動提起的. 所以投票放棄民主,是<假議題>.
Tseng
5 months ago
mako999: 午安https://s.plurk.com/emoticons/basic2/87e48a9d3f3115736d60.gif
Tseng
5 months ago
我們現在就正在經歷這個<假議題>的真實情境. 一個深沉設計的陰謀,一個民主社會自己投票放棄民主的騙局.
Tseng
5 months ago
這幾天聽見民進黨竟然要請總統公告,然後去釋憲??? 有這麼愚蠢事嗎???
Tseng
5 months ago
國民黨和民眾黨<不需要>遵守程序,違法的強行三讀,就因為不擇手段三讀了,所有<違法>的程序就變成<合法>了???這和強盜持槍搶劫,有任何不同嗎??? 而民進黨自動放棄?同意這是合法的立法?
Tseng
5 months ago
國民黨和民眾黨可以不遵守程序,沒問題,但是執政黨就必須遵守<根本不存在的程序>??? 一個不合法的,違反立法程序所產生出來的法律,就是無效的,就是不合法的;為什麼一個不合法的,無效的立法,卻要走一個正常的合法的立法的程序? 去要求總統公告?
Tseng
5 months ago
一個不合法定立法程序的立法,就是無效的,他的程序就是<退回重審>或<自動廢除>. 哪裡會有進到要求總統公告的機會?
Tseng
5 months ago
要爭執的,是違背立法程序,所有一切就停止了. 根本還沒有進到法條內容的討論和公開,沒有社會的整體共識,根本還停留在程序的不合法,
Tseng
5 months ago
這就是詐騙的手段. 讓你承認一切都是合法合程序的,不管你有多大的疑慮或抗議,但最後就是<你承認了>!!!  這就是詐騙成功了!
Tseng
5 months ago
而想要請總統公告,讓他變成合法的法律???
Tseng
5 months ago
這是甚麼愚蠢或懦弱的想法???
Tseng
5 months ago
先把毒藥吞下去,再來慢慢等人來救援? 你們是不可能的任務看到走火入魔了嗎?? 以為社會可以這樣戲耍的嗎???
Tseng
5 months ago
我聽過中國官員有一個騙術,叫被起訴的企業或人民:你就簽字承認所有罪名,讓程序走完,然後才能進行下一步,去幫你把財產要回來,你也只是承認罪名讓我能交差. 然後就沒事了.
Tseng
5 months ago
現在,是不是? 就是一模一樣的過程和圈套???
Tseng
5 months ago
你先簽字,先公告,然後就沒事了???
Tseng
5 months ago
甚麼是程序?
Tseng
5 months ago
如果你要煮一塊雞肉,要做雞肉沙拉,你用水煮,要做烤雞,你先照食譜醃再火烤,要做鹽酥雞,又有不同的程序.
Tseng
5 months ago
一樣的一塊雞肉,不同的程序會產生布一樣的結果. 甚至烹飪溫度的差別,都會產生布一樣的結果.
Tseng
5 months ago
這就叫做程序正義.
Tseng
5 months ago
沒有經過正當的,完整的.真誠的程序,所立出來的法,是不知道是甚麼的讀物,是無效的,是不可以施行的,是不可以要求總統公告的.
Tseng
5 months ago
如果一個經由違法的程序所立出來的法,被依照合法的程序,公告成了正式的法律. 就是法律的全面失效,政治系統的淪陷,是敵人的政變成功了!
Tseng
5 months ago
既然這樣違法的程序是可以被接受的,那還有甚麼樣的法不能過? 還有甚麼樣的法過不了?
Tseng
5 months ago
民進黨有想清楚嗎? 還是你們自信滿滿,你確定讓我們吞了氰化物,你有辦法把我們救回來???
Tseng
5 months ago
當然,那是自大的愚蠢. 如果真的這樣發生了,我們最好現在就想辦法怎麼對抗.顯然不能傻傻地要我們吞我們就吞,
Tseng
5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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