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 ☪ 梅倫
2 months ago
短時間合約,同意遠端工作
雇主可要求回台工作
全職可不同意兼職,要求履行全職工作契約
特休(年資計算)
承攬-不是雇用,終止勞度契約(解僱)
按照前份工作契約
跟雇主問清我們的關係勞動契約
停止勞動-走資遣
雇用((變更合約))/承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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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 梅倫
2 months ago
雙方同意自⺠國113年8月
1日起,乙方將不再以聘僱合約員工身份工作,而是以兼職承攬方式合作。
就算是離職你們也沒先通知,我7/31才收到這個?這樣算是資遣吧?
要談合約要需要先談過,現在完全沒談就要我簽名,有點過分吧

改成這個我原本全職的保障(勞健保退、特休假、年資累積、資遣時要照年資依工時比例給付資遣費)都沒有了,合約上面也沒有列
我的勞動條件變差,但工作要求卻是一樣的,公司的義務卻沒列上去,對我的權利完全沒保障

就算要改成兼職合約,一般來說投廣告的兼職的收費是廣告費的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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