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rmur】
曾跟我同高中跟追蹤這個帳號的人大概都知道了,
我的人生至今有超過1/2的時間在睡覺,
這個症狀有20年之久,中間曾意外正常6年,
但至今只通過身心科得到部分改善。
因為已經到了出社會的年紀所以今天下定決心去看睡眠科;
主治醫師聽了我的自述過後說了,
因為我是多重障礙導致的睡眠障礙,
基本上沒有辦法改善的更好。
但法定上我只是重大傷病,
所以各類社福補助對我而言幾乎形同虛設, 這種特別的睡眠障礙也不能開成身心障礙。 我這輩子大概跟朝九晚五的工作無緣了。 往好處想這個經驗可以嘗試投一份國際期刊。
生理病理學的診斷幾乎都是用ICD-10,它有著比DSM-5更強的現象描述力,也就是說它能把各種奇怪的症狀(即便病灶完全不一樣)都強行歸納到同一類。像我的診斷書寫的是F518,對應症狀描述是「其他非物質或生理狀況所致之睡眠疾患」,但這個分類其實並不適用於我,我有受生理症狀嚴重影響(跟醫生確認過) ,但在ICD-10裡就只有這個跟我的症狀最接近。
hayato
3 months ago
(co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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