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圖被拿去作為階級落差話題的借題發揮,在FB廣傳。

https://images.plurk.com/1RZaeyp28S7WBVkyXDJzBu.jpg

但是商業問題用商科理論詮釋,原截圖本身的事主也許已經參透了彼得原理,選擇了一條讓自己更能如魚得水的道路罷了...。
latest #8
掰噗~ 覺得
1 months ago
我還有點餓 (p-cry)
XD(模仿表情)
roxinnccu
1 months ago
確實,我想的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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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xinnccu
1 months ago @Edit 1 months ago
比方說銀行裡的老油條,大有不願意去考襄理,士官長頂天到退休的,一點也不罕見。

就不說職場,軍隊裡有80分能力的上兵會變成神,80分能力的下士卻會被嫌能力不足,這世道就這樣。
艾爾康迪遜
1 months ago
很會控廠商←說不定就是仗著他算打工的身分啊xDDD
說自己是打工,過了這村沒這店之類的
艾爾康迪遜
1 months ago
這三個例子都是打工跟上位替換的正職責任級距很大的類型:
店長不一定領五個人的薪水但可能要做十幾人的工作。
自己拉案子就算不養底下人也是虧損跟信譽都要自己吃,弄不好就吃自己。
設計師基本跟當店長+拉案子的情況一樣,行政助理大有做養生的等級,就算真發現是屎缺也就辭職完事不會心痛
倒不如說以上三種在營收不好的狀態,就已經是血尿缺無誤了……領人薪水至少不用對下屬荷包負責
roxinnccu: ERAJI_er: 沒錯~。
giorgiowest
1 months ago
我還認識曾經頂兩三間小七的店長,現在在當專職大夜,當事人表示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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