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zt6705 - 看到一個轉噗到我河道上 我去朋友跟粉絲都找不到 才發現只有我追蹤他 很明顯是他...
重申:我態度向來就是這樣
想退追我,我跟你又有互粉或朋友關係的
直接把我黑單
不要留著你的噗還有你的轉噗在我河道上飄,我不想看到

雖然我不主動看偷偷說(因為也沒空看)
但之前有朋友私底下告訴我,說有人噴我,說我黑單了一堆人,以至於整個圈子的人都在排擠我,把我當孤狼
我得直說我黑單他們所有人,對我,對他們都好
我很久以來,一直都沒有對上述偷偷說的狗吠發表過意見,但承上所敘:

一、對我而言,我的文沒人看就沒人看,這是客觀事實,我又不能去改變什麼?靠互相吹捧只是「數字上」看起來很有人氣,不代表其真實人氣。
Only plurker's friends can respond
他們需要滿足某種虛榮感,否則不足以支持其繼續創作,那就繼續去需求、滿足(修正時期,克雷頓-ERG論、赫茨伯格,雙因子論)。
但是,憑甚麼因為我果斷退出這個毒圈子,就得被掛偷偷說?

是我觸犯了哪條罪的構成要件,所導致的法效?反正為了這件事在偷偷說掛我,我是覺得很沒意義。

二、不是每個人缺乏了互相討拍的圈子就活不下去,那種類型與風格的社交對我的生活而言是很大的壓力與累贅

因此你不需要去看我,我也不再有義務去看你才是對雙方最好的做法,即黑單

這就是我黑單的原因

我沒有任何義務去解釋或告訴任何人,我為什麼要去黑單一個人
因為每個人都是自由的

若有人因為被我黑單,而覺得心裡受傷,進而需要尋求情緒上的出口與發洩,就上偷偷說噴我,那我能怎樣?我有強制力能要求你不去偷偷說掛我或噴我嗎?
不論如何,黑單你是我的自由,正如你黑單我也是你的自由。我們不必為彼此被黑單之後可能會遭受的心理傷害埋單。

你不想看到我,我也不會想看到你在我的河道上狗吠。
既然「黑單」這個行為本身價值中立,那這樣,拿去掛偷偷說,做律則性的價值批判,又有何實益?
反正我是不懂

在我的認知裡黑單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很中性的,不帶價值判斷的行為
當然我也知道很多人因為討厭我,所以黑單我
但那關我屁事?
還要一直在偷偷說強調「已經黑單我了」這種話,這本身對我而言又沒有意義。

敢情此人是想損害我本來就沒有的名聲(憲法23條上概括的人格權),還是主觀地想宣洩其對我的不滿,以滿足其情緒價值?
不論我被幾十、幾百個人黑單,這都並不會影響我的現實生活;相對地,我去黑單了幾個人,因為這件事,就把我掛偷偷說,想鞭屍,這一點我覺得也是全然地吃飽太閒,畢竟我黑單任何人,又不對任何人從sns到現實生活造成影響?

1. 我沒看你河道的義務 2. 我不侵害你任何基本權。 結論:要把我掛去偷偷說做道德性的價值批判

還是他們會覺得,繼續過那種幫我轉噗,幫我點愛心,根本就不看我的文,但是勉強稱讚幾句,這種根本就活得既不誠懇,也不誠實的日子很爽呢?

不論「某些在偷偷說上狗叫的人」是否有那麼多美國時間與心力,去從事那些互相吹捧的社交行為(或許這對他們而言有實益,雖然對我而言沒有)

反正我沒空,所以我透過黑單的方式脫離這種有毒的社交圈,為我的生活減輕壓力,不過爾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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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如何,一來:我請朋友以後不要再轉述任何其在偷偷說那個惡臭tag下看到的,關於我的任何惡臭言論。
(會給我看那種東西的我覺得也不能算是朋友了,雖然是現實裡認識的人)

就算瀏覽了那些低價值言論,對於現實生活也不會有任何的幫助,純純浪費生命。(就算要浪費生命,也應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如寫文、畫圖

二、我的河道不顯示任何偷偷說,我不會主動去看偷偷說,尤其是某tag的我絕對不看。

誰討厭我,我不在乎,因為我有我的日子要過,沉重的生活一直以來都在爭分奪秒地強推著我前進。

假如我必須在乎有多少人討厭我、挖我的黑料,那我現實的日子要怎麼繼續過下去?

跟我現在肩膀上扛的重擔一比,某些人對我的任何批評,簡直不值一哂。
(我有多少黑料?愛挖就挖,愛掛就掛,反正我不看)

那些跳出來說自己是受害者,十幾年前曾經被我傷害過的,我沒有要對你脆弱的心靈,無聊的記仇,做任何道歉與補償的意思表示。
你討厭我,你恨我,你黑單我,你肉搜我黑料,把我的噗整個拿去備份,做截圖關我屁事,這很重要嗎?愛弄就弄。

那些聲稱很討厭我的人,就別再浪費生命一直看我的大帳、小帳都發了什麼,還一路追去廢文網。真的不喜歡我,就不要在乎我,不要花時間在我身上。

聲稱是我的受害者的人,什麼曾經被我霸凌、糟蹋過的人,我建議你們一律都去法律諮詢,找律師去地院與我爭訟,在你勝訴之後讓我賠償慰撫金 + 付裁判費6000元,會比在偷偷說掛我更有實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