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代理孕母應該也可以算是「自由市場到底可以多自由」的典型問題。很多合法化都可以歸在這個大類:毒品、性交易、器官買賣等等。
latest #8
另外我還有想到比較接近的可能是捐血和藥物試驗。
以前捐血是有給錢的,後來取消了,為什麼?因為有些人真的會靠「賣血」維生,變成所謂的「血牛」。在「捐血一袋,救人一命」之前,1950-1990年代的臺灣賣血文化 | 故事 StoryStudio
這樣想想實在很荒謬,賣血不行,但賣子宮就可以了?
立即下載
當然實務上有很多複雜的層面要考慮,就像為什麼毒品是毒品,菸酒是菸酒,明明都是危害人體的物質。
無論是捐血、捐精卵、還是藥物試驗,收到的報酬都是定義為「營養金」、「補償金」,目前似乎說要推的代理孕母也是(也就是說,不是商業行為,不是自由市場)
我最近也在看,但我覺得生殖涉及到對一個孩子的感情,上達生命層次,這實在比其他人體都嚴重太多太多了⋯⋯
laine98127: 我一直都反對代理孕母,主要是我真的無法理解這種堅持要留下有自己基因的孩子的執著,到底為什麼不領養就好⋯⋯
血統神教XD 其實臺灣因為是移民社會,原本就已經有很多收繼的養子女了(我祖父就是謝家的養子)對於血緣的堅持真的很沒必要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