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TZU
1 weeks ago
噗神啊 問問稍後的會議公告消息
latest #6
瓷TZU
1 weeks ago
距離上次大會快半年了吧🤣
這臨時又強制全員到不可以請假的AH會議
要公告的事項
是有建設性的呢? (bobei)
還有是勞師動眾的蠢事? (bobei)
瓷TZU
1 weeks ago
竟然是有建設性的😂
瓷TZU
1 weeks ago
能有幸在資遣名單嗎🥹 (bobei)
立即下載
瓷TZU
1 weeks ago
喔喔喔喔喔喔 拜託不要騙我🥹🥹🥹
瓷TZU
1 weeks ago
嘎的 噗神有夠準
瓷TZU
1 weeks ago
如果是以縮編為理由資遣
應該適用勞基法第11條第二款

非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如以第二款為由,但卻又對外招募相同職位之職缺,顯然並無業務緊縮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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