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研究生所遇非人,卻很認命,認為不合理的對待,是換取碩士資格的正常對價。我無法苟同!如果一個所不能讓一個研究生的智識能力有所增長,那就算以碩士頭銜找到工作,將來若無法發揮顯優於學士的工作表現,雇主難道不會質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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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覺得一個所會不會讓這個研究生能力增長,在於該名研究生是否物盡其用,一個研究所內可能有得過且過的人,也有認真學習的人,都要看各人至向與造化。
基本上我同意物盡其用可以增長能力,但必須研究學習跟助理工作之間處於平衡的狀態,並且學習的比例理當較多,並且兩者相加不能超出學生的負荷。
而吾人最不苟同者,係教授利用論文指導的權威地位,施壓力於研究生之心理。這樣不論能否對學生物盡其用,皆讓人對這樣教授之偉大人格情操產生質疑。
又或者大多數人都能接受,這種承自優良傳統所謂學術界的倫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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