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闆跟還在職的同事說:對於我離職的事他隱忍已久,還去向我大學的系主任講(他倆是好朋友),還說職場跟學校是不一樣的,不是我們想怎樣就能怎樣,這個圈子很小,消息遲早會傳開,不是每個老闆都像他一樣好講話。
聽完之後我真是氣爆了兼委曲到了極點,我有哪裡對不起公司?工作我都交接完才走,你們不肯付我周末的薪水,我還星期一去公司做白工。政府一個月補助公司26000,他付我35000的薪水,等於花9000就請一個碩士生還想怎樣?一個月加班幾十個小時也沒有加班費,該我做的事我一項也沒有少做
老闆在不爽什麼我真的不知道,我做事問心無愧,即使我拿了年終就走人,可是那是我付出勞力換來的錢,這樣不該拿嗎?應該讓你們免費壓榨這樣才是好員工嗎?我真的不懂
我的老闆也曾是我大學的老師,就算我們是勞資關係,但也是有師生關係,身為人師,為何要恐嚇及威脅一個剛出社會的新鮮人,意思是叫我不要在這圈子混下去嗎?我做錯了什麼?我真的不懂也真的委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