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ku 分享
14 years ago
Kaku
14 years ago
立法院二讀修正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明天就要三讀,通過之後,未來民眾如果沒經過當事人同意,在臉書貼別人的照片,或是透過第三人要他人電話、 MSN,甚至是現在最「ㄏㄤ」的「人肉搜索」,都會觸法,得關2年或是易科罰金20萬元;
Kaku
14 years ago
國民黨團認為這些條文是保護人權、個人隱私,打算維持原案三讀,但部分朝野立委仍有疑慮,民進黨團也不排除擱置議案。
Kaku
14 years ago
我的FB人像是貼王建民,要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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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u
14 years ago
我的Plurk是用海綿寶寶,是要去哪裡徵求他同意?
uniear
14 years ago
(rof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