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hodiuslin
14 years ago
終於在這篇報導找到駁回公投提案的理由 可惜我沒辦法在這件事上面想清楚到底是 程序正義重要 還是實質正義重要 (un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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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odiuslin
14 years ago
公審會駁回台聯ECFA公投提案的理由有二。第一,此公投提案理由是欲將政府是否有權簽署ECFA作程序性公投,但公投主文卻是就ECFA的簽署內容,要求公民作實質性公投,「公投主文與理由相互矛盾」,應予駁回。
rhodiuslin
14 years ago
第二理由是,人民提起之公投提案,應持改變現狀之立場,始符公投法之制度設計,但本公投案提案人係持反對立場,卻以正面表述之命題,交付公民為行使同意或不同意之投票,致使即便投票通過,也絲毫不能改變現狀,權責機關無須有改變現狀之任何作為,故本公投提案非屬公投法第二條所定之重大政策之複決。
rhodiuslin
14 years ago
反對駁回的委員認為,此公投案的主文是陳述「對於政府與中國簽訂ECFA」之重大政策的複決,本於公投法與憲法賦予人民創制複決權之精神,符合公投法的規定;且公投提案立法之規定如有不良,依前大法官蘇俊雄所言,理應透過修法解決,邏輯上不應本末倒置去指責本案申請人或可行性,方為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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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odiuslin
14 years ago
駁回的第二個理由很爛 提案人個人的立場居然會讓公投不成案 而且"複決"本來就有正反 難道只有反對才叫複決?
rhodiuslin
14 years ago
第一個理由比較tricky 如果主文與理由真的相互矛盾就很難說的過去 但看起來好像不是這樣 主文是"同不同意政府去簽?" 理由是"簽了後果堪憂" 在我看起來理由其實是motivation(動機) 也就是提這公投案的理由 而主文是目前要做的action
rhodiuslin
14 years ago
動機很強 建議要做的行動也很合理呀
rhodiuslin
14 years ago
另外我覺得這些委員的邏輯很差 矛盾的意思是A and ~A 這提案的主文和理由又沒針對同一argument
rhodiuslin
14 years ago
我的結論是 在這個駁回過程中 並沒有程序正義這回事
idly
14 years ago
我近來發現…當面討論(如會議) 的狀況很難一直保有良好的邏輯,除非與會的人很少而且都很注重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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