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的!超火大!!
月初和實習生吃晚餐被帶到警察局,
本想沒事時找一天過去關心店家。
店家昨天打電話來了。
一開頭便來語帶威脅,
要我們把小朋友交出來面對,
還要我們負擔1萬5的罰款,
最後還耍狠"就不要在路上遇到"....
latest #17
聽到的第一個反應,
差點笑出來,
是在演艋舺嗎?
都下檔那麼久了....
而且這件事衍生三個問題
我們都還沒追究
1.店家未盡到提醒時間已過12點的責任
2.我們也是受害者是否該跟店家求償
3.威脅女孩子跟小朋友 倒是很有"種"
如果有人想知道這家店的詳細資料
我會很願意分享的
that's bullshit, what restaurant?
Diary一副很潮很時尚的樣子沒想到是洋皮黑骨啊~
之前去吃過幾次 還覺得老闆很會做人 想不到一遇到事情 就露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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