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高院民庭瞻仰騔哥開庭風采,騔哥出馬(離婚官司),嚇得對方連出庭都不敢,整個法庭都是騔哥的。據旁聽得知,騔哥當事人被妻子控訴對未成年女兒性騷擾,我想騔哥一定能將心比心為當事人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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獦哥當庭表示:法官我沒差,我的被告也沒差,請判無罪!
結果對方律師悠悠趕到~~~說:幹,對方沒給我上訴理由狀啦
還好!!!我是麻煩書記官送的,有人簽收~~~棍!!!想龜我!!!
不過對方說麻煩我傳真給他一份~~~~我還是答應了!我真好凹!
麥猲:我答應傳真了,但是沒說什麼時候傳...宣判後再傳口以嗎?
很多老律師 沒有準備 就牽拖沒有收到書狀 把責任推到對造律師身上
其實麥獦也很強,請書記官代送狀,這麼機車的事我只做過一次,而且還是找不到對造當事人的情況下,可以請麥獦公開為何本件書記官願意代送狀給「律師」嗎?
第一次的狀紙~~不是正本繕本都給法院嗎?我以為是這樣~~~
而且這次上訴理由我是剛好再地院轉高後一天給地院的~~~我打給高院書記官他知道就說等他拿到後他會給對造
「地轉高後一天」就把上訴理由狀寫好了,好有效率!!騔哥強暴了!!
我是做事慢出名的~~~我理由還沒給地院他就轉了,我拖了20多天才出理由耶~~靠北
真的嗎?我待過三個事務所,即便第一次的書狀,都是自己寄給對造耶~
開庭當下給對造,很賤,我很少做這種事,除非對造給我們的書狀在開庭前一週我們來不及準備才會這麼做。
那麼賤的事情我超常作的@@..不過我不是耍賤..我是真的太混所以來不及..哭哭
那麼賤的事情我也常做,我是真的愛耍賤,哈哈哈~~~
自己出來開之後,愈來愈能體會為什麼狀子要當庭給,因為可以省郵資~
以前跟宏X、X鑑打得時候,有個翁律師…每次都下星期二開庭,然後這一星期五下午五點快遞到事務所……
米爺講的剛好而已,有一個張XX律師,都是下午的庭早上才到
這樣對我而言跟當庭給是一樣的~~~~所以我依然心安理得當庭給他
…問題宏X那一件,是專利案件,每次頁數都至少四、五十頁…
張XX那個也不遑多讓,每次都來一本狀,這個張XX真的很吱歪,甚至有檢察官說想送他懲戒,如果要公布姓名,本噗不宜
到底一個字是不是人,還是二個字是不是人,還是第幾個字是人還是不是人,你搞的我好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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