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shemoshe 分享
14 years ago
2門號、2手機交互使用 法官:陳致中五度召妓 其實,就事論事,我覺得法官的說法頂多代表著陳致中「有可能」召妓,真正關鍵的具體證明還是不夠…
秀 。
14 years ago
這最多只能說是陳指控周刊之事提出的有力證據不足 再加上傳喚不出庭 所以上訴駁回 不能稱其確有此事
秀 。
14 years ago
不過陳也挺屌的 4次傳喚未到 當下也不肯交出大樓監視器錄影 事後再說被洗掉了 有力證據提不出也不願作答辯 這樣還告的贏才叫台灣奇蹟
moshemoshe
14 years ago
噗,我倒是覺得…告不告的贏根本就沒差,能選上才是他們厲害的地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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