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你的藥還沒吃完,所以今天不能看診."
"可是症狀不同啊!上禮拜只不過是鼻子過敏不舒服,今天卻是感冒不舒服,不一樣阿"
"這是健保局的規定,其實...是我們得罪了一個人,被反應重覆給藥機率高,所以要還沒吃完不能看診,不過你可以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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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你們得罪誰關我什麼事,為什麼要拿病人的生命開玩笑,就是不舒服才會看醫生嘛!如果是這樣,那請問,門診藥沒吃完,哪天不舒服了,不就不能來看醫生住院.或者轉介其他醫院?!
⋯⋯還有,健保拿了我不少錢,為啥看個感冒就要自費,是啥高貴藥嗎?
一整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