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標題真聳動~可是仔細看~還扣掉員工先借的16000...
還有內文提到~勞工局表示,資方不能因為遲到或曠職而扣員工的薪水,
員工遲到不是都算曠職嗎QQ?這我搞不懂..不扣薪水難道要開除??
遲到算遲到 ,曠職是說半天或一天沒來也沒打電話來請假..
不過他遲到1110分鐘也真是神奇..算起來18.5小時耶~一個月上班30天來說..平均每天持到半個多小時...
遲到及曠職,資方可不給付薪資,但不能以倒扣薪資方式處罰
我們以前公司是只要遲到一分鐘,就沒有全勤獎金,一天還要打兩次卡,早上跟下午
美工如果作錯稿,導致客戶退貨,也要賠錢,而且是賠賣給客戶的價錢,不是成本價
嗯嗯..我說的扣薪水不是倒扣..就是該時段不給薪...
講到這個..想到上次有個客人家裡開印刷廠的..他印刷廠裡有個師父等級的..常常在出錯..讓他賠了不少錢~
然後原本他想說賠錢自己吸收.然後要叫那個師父離職.結果對方反而要要求資遣費..說不給的話要告上勞保局..
他就火大..一方面就給了遣散費..另一方面就上法院告那個師父~結果法院判決那個師父得賠他60萬...
我覺得比較合理的作法是一個月幾次,多少元以內公司負擔, 超過部分公司跟員工一人一半, 而且要算成本價
不然每次客戶要求退貨, 公司想,反正我都賺的到錢, 不要得罪客戶比較實在嘛, 就不問原因理由, 責任歸屬讓客戶退貨了
我們公司後來變成, 我先離職, 一個月內, 外務, 美工, 小妹, 都離職了 (不是我鼓動的喔)
後來老闆想再找美工回去, 美工也不想, 實在是不想再被扣款了
如果一天算工資一千,來29天領兩萬九~跟月薪三萬,請假一天不能扣一天的薪水,還是得給三萬??還是應該給兩萬九但有些公司倒扣到兩萬九以下???
有啊~他講得扣薪應該是除了當天不支薪之外..另外再倒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