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規定05.30~06.00這段時間不算加班~加班是從06.00開始算起~我一直覺得這樣不合理~我最近愈想愈不對~忍不住今天跟老闆娘說了~
假設我沒什麼事當然我都很快弄一弄~06.00前一定閃~但如果我都加到六點多~甚至七點多了~難道05.30~06.00這半小時我沒有加班嗎
因為那是吃飯時間~我們公司也是這樣,五點到六點不算加班
上面就是老闆跟老闆的姊姊~我們有分公司在彰化是老闆的姊姊開的
對啊~如果他們確定05.30~06.00是吃飯時間~那以後我那段時間就是外出吃東西~
我個人是覺得~我們根本沒有外出吃東西~依然在辦公室忙~那為什麼連半小時都不給錢~舊行政從來都不敢說什麼東西~我也不想新人來就為了這事不愉快~我就說了
我也想很久覺得如果確定是如此~05.30~06.00我就外出~因為待在辦公室會一直被叫來叫去~
這樣很討厭呀~就跟我一直待在宿舍沒有所謂的上下班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