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ed 蓄德 正在
13 years ago
法律小常識:今天上法院,我不是律師也不是原告或被告,更不是證人,猜猜還有甚身份要上法院呢。一生最好不用用到法律,但需要時,絕對攪不通。
茶犬-旺~旺
13 years ago
:-))
旁聽囉~~不然就是去上廁所 s726.photobucket.com/alb...
seed 蓄德
13 years ago
jack22tw: 好利害喔 還有一種 稱為 參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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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我倒是不知道!旁聽一般有兩種,當事人的親友或者法律相關學系的學生跟教授!
seed 蓄德
13 years ago
原告被告打官司,若結果會影響第三者,這第三者就稱為參加人,要參加訴訟的。好像小三爭名份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