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高雋雖然都是士林區公所管轄的選務人員,但是他被分在[第一選區(北投.天母)],我被分在[第二選區(大同.士林)],導致我不能在工作地投票,但他可以(因工作地和戶籍地明德路同一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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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念,理論上可視情況請一小時假回戶籍地投票,但不一定會准...,然後我被分配的投票所看來交通很不便阿
我被分在海光幼稚園(葫蘆街30巷25號),高雋在天母國小
因為我是擔任[主任監察員],現場最大的是[主任管理員],要他同意才可以,到時候也要看投票所忙不忙吧...
真是滿無言的,我一直以為北投區跟士林區是同一選區,看來誤會大了
不過這樣真的很機車,為什麼要剝奪選務人員投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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