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思敏
12 years ago
建中哥說,這次最大的爭議是,建商原本ㄇ字型土地 (已簽約的住互),已經可以蓋,但建商送審時,自行把王家的地劃進去,還被通過,超賣預售屋, 王家是獨棟透天,土地也是自己的,非釘子戶(不是一棟公寓中,只有她不蓋), 竟然也適用那個剛通過的法案
賈思敏
12 years ago
這樣的法案真的很誇張,立法院那些立委真的有在用腦嗎
賈思敏
12 years ago
所以,以後建商把土地劃大一點,來稀釋百分比,每個人的家都可能“不經同意”而被都更,
賈思敏
12 years ago
真的很奇怪,光想就不合理,不符合公平正義,怎會先拆房,再檢討法案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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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龐爺爺
12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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