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稜鶴少 分享
12 years ago
Tina=儷錡
12 years ago
這篇寫的太中肯了~~這個新聞真的是越看越火大!! 台灣的酒駕肇事。到現在還沒辦法判做刑事責任,實在是令人心寒啊!!
Tina=儷錡
12 years ago
在台灣~如果你想殺一個人,不如趕快喝幾杯酒之後用車去撞死仇人,比用刀或槍殺掉他被判的刑責可能還不到一半。
旭稜鶴少
12 years ago
沒錯!智障立法院+恐龍法官=酒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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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細東東
12 years ago
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