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某些人,我已經不知道該向他或其他人表達什麼了。
大概只能用下列幾點講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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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該為了參與會議而不上半年前就排定好的必修課,因為曾經翹課處理其他公務。「本來」就不是什麼認真的乖孩子啊,是嗎?
二、好像正式會議都不用宣讀會議記錄,可能是我參與過的會議都比較吃力不討好吧。莫名其妙就變成了團體「外」。
三、如果犯過什麼大錯,就是讓人得寸進尺、分不清是非黑白,還有太愛開玩笑。就因為想讓身邊的人都高興,就算有任何負面情許也都可以從我身上得到宣洩。
四、沒有機車駕照、被邀請的人就該認栽的犧牲字己的時間。
五、曾經過著領低收入戶補助金的單親家庭,如今連領取補助都沒辦法,還要想方設法的為家裡節省支出,但又得為了保持社交做必要支出。有這種情況的人就應該自愛,參與排定的會議,不要去打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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