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議員 李退之 says
12 years ago
剛剛針對「臺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發言表示,憲法賦予人民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中央也在民國98年通過公佈公民投票法,為了不讓臺南市民缺少這個基本權利,要求本案重新討論並於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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