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areright 分享
12 years ago
晚安安! (flower) 網友辱店家 「G8到像你上他妻」網友辱店家 「G8到像你上他妻」律師林銘龍說2網友言論已涉《刑法》公然侮辱及誹謗罪,提醒網友應客觀評論,減少情緒謾罵字眼,以免吃上妨害名譽官司,遭判處拘役或罰金。 又一樁...網友要注意網路發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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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凍鵝
12 years ago
晚安
張老皮
12 years ago
@.tw.
12 years ago
:-o
立即下載
寫那句話的人是說有的老闆.....,並未指名。
Akr (阿溪)
12 years ago
美女晚安!
youareright
12 years ago
lee104t: 電視報導,這位網友到機車行向老闆表明要PO到網路,並告知友人,天母那家機車行。如果該網友是機車行老闆,能否接受?
白蘿蔔
12 years ago
晚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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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years ago
網路罵人就算沒指名道姓也會吃官司挨告網友曾先生:「那個女的看起來,就好像是特種行業的女人,我沒有說是在罵誰,就莫名其妙收到這份文。」
只要有人告就會受理,但是會不會起訴也不一定,只是被告了通常都會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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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years ago
lee104t: 有犯法才有怕的問題,是否判刑則視狀況不同。此篇網路舊論文仍有參考性 ccs.nccu.edu.tw/UPLOAD_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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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years ago
自有網路以來,網路問題層出不窮,網友對此討論甚多 網路上發言,是要負責的正反面看法都有,但台中地院90年度易字1285號判決,又被告在該文中所稱之「kipb的進行式」,即為「kipbing」之意,而「kipbing」為告訴人之網路代號。並無直指告訴人之名,仍被判刑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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