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特別的好脾氣,而且我這個人是很依循公司規章的人 ..... 不要一直想著以交情來交換我好不容易做成的業績,一分一毫我都不會退讓 !!!!! 一件事情如果處理成這個樣子,我想我也不用太期待妳會有多公正,那我寧可跟妳不熟交情不好,也不要妄想用 " 下次補償 " 的方式來要我退讓 !!! 妳要給別人面子但是不好意思,我要的是裡子,妳不能了解我的立場的話那很抱歉,我一定會以妳最不喜歡的方式,等香港主管來再來判定 !!!
妳說我堅持的話是讓妳為難,妳為什麼不想妳反而讓我為難 ??? 憑什麼要我把我的業績平白的讓給別人 ??? 尤其是在他做了那麼多不合規矩的事情後,要我退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
讓的業績21萬,現金就近5萬塊,憑什麼要我讓,啃,辦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