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始遊說醫學系的學弟們不要去當醫官,把自己搞到替代役或免役體格比較實際不曉得來不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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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醫師通常因為太善良,所以會不自覺在威脅或求情之下變成某種事件的共犯
舉個例子來說,病人長期臥床,無法回來門診給醫師診察,只由家屬或安養中心來交待病人近日情況
這個情形其實就是非本人就診,照「法」來說不能開立任何藥物,但你硬是要求病人本人要來看,家屬又會大怒然後投訴你
呂就是衰,遇上這件事,被拉進去當成共犯來鞭。根本沒人考慮真正的正義是什麼。
老實人因為不說謊,是容易取得的祭品,不放上祭壇可惜呀~
反正醫官這種東西,牙醫系或其他非醫學系的相關科系也可以當,但有沒有足夠的相關臨床實習經驗,就是另一回事了,所以大家自求多福比較重要XD
似乎是因為這種個性,所以我寫的病歷,只要有跟病情無關的附註的話,都會很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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