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他人的認知,其實就是自我反省的測量器。你對別人的感覺,真正反應出的是你對自己的感覺,跟那個人本身的關係其實並不大。你不可能真正愛一個人或恨一個人,除非那個人的行為,正好反射出你對自己的愛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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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不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很可能就是在他身上看到自己不願意面對的缺點。唯有心懷感恩地面對,並且透過自我反省及學習,才能在這個經驗中成長
多認識多了解,可以縮短陌生的距離 沒有什麼人是值得花力氣去貼上「我不喜歡這個人」的標籤。外表再令人討厭的,其實都有可愛的一面。態度多麼卑微的人,一定也有非常值得尊敬的地方。
心理學博士傑克‧柏格說:「人類內心深處一直渴求被了 解,正如同花 朵需求陽光照射一般。」
不喜歡一個人很多時是因為他來放怪、來搶怪,這並不是自己不願意面對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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