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民運動澎勃,雖然可喜可賀,但未來何去何從呢?如果不能轉化為進入體制參與也是臺灣的悲哀!本文檢討台灣現有地方組織及選舉制度,檢討「選舉制度與公民參與」的關係,我們認為採取歐洲各國的制度,賦予政黨更大的責任,「政黨提名候選名單」但「選黨」「不選個人」及「全政黨比例分配代表制」。
問題在於,台灣的政黨已不再受人民信任,不管是國民黨還是貴黨。
同意,因此如果要檢討台灣的選舉制度的話不應該賦予政黨更大的責任而應該更偏向選人不選黨,為此我支持廢除現行的單一選區兩票制恢復以往的中選區複數席次制,這個制度也比單一選區兩票制還更能保障小黨的權益。
如果蘇縣長您還以為未來台灣政黨還大有可為而要一切都由政黨分配國會席次,我只能說我非常失望,等著看兩黨被人民背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