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煥智 says
11 years ago
立法院總機被監聽,監聽結束後竟然沒有通知立法院。而台北地方法院竟說祇需通知被監聽人,這也難怪証實了「被監聽的人,祇有不到四分之一會收到監聽通知書」。應該是所有被監聽的電話的所有人,都是被監聽人,法院都應該通知。檢察官及法官的濫權真是令人難以想像!
~~~#~哇係卡卡~#~~ says
11 years ago
紋亂政治制度,非便宜行之託辭得以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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