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莉西亞 says
10 years ago
最近台灣的新聞和法案讓人很摸不著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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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ls says
10 years ago
圖好小唷, 看不清楚 ~
愛莉西亞 says
10 years ago
為什麼看完解說表 我覺得除了同性婚姻ok以外 其他都很多餘? 其他兩個制度跟不結婚不是一樣嗎?幹嘛硬要套個制度?蒿無聊。。。(我這樣說會被人罵嗎?)
CAT ᓚᘏᗢ 🐾 says
10 years ago
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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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莉西亞 says
10 years ago
看完幫我解釋一下伴侶和家屬制度是用來幹嘛的?@"@不就是跟沒結婚一樣嗎?窩搞不懂幹嘛要多這兩個制度?可以節稅嗎?
coolfire says
10 years ago
假設有一人一輩子不婚不戀愛,但是有個非常好的朋友,這時候就可以登記為伴侶關係,可以共同撫養孩子,雙方都可以繼承雙方的遺產,這是伴侶簡單的例子吧!家屬關係……同個幫派的人就能締結成家庭關係吧XD
coolfire says
10 years ago
我搞錯了,原來幫派適用伴侶關係,好朋友的話,有住在一起就是家屬伴侶都可以,沒住在一起的話就只能伴侶。立法的意義應該是讓更多人然後都能有個歸屬,降低獨居老人的發生?
eels says
10 years ago
eels says
10 years ago
可能要詳讀一下才比較方便做評論
愛莉西亞 says
10 years ago
看完了。。不過還是不太懂為什麼要伴侶制度 (aha) 不過它有規定還是要有事由 然後也規定不能有別的伴侶 (所以更讓我摸不著腦袋和結婚有什麼不同,不過財產可以分開就是了)
CAT ᓚᘏᗢ 🐾 says
10 years ago
我沒詳細了解,不過,聽起來是為了某些無法結婚的狀況所做的設定。如:家中堅決反對同性婚姻,或我聽過一個例子,兩人交往十幾年,但是男方曾離婚,前妻威脅若男方再婚他要帶著孩子一起自殺⋯如此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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