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成家 北市:配套準備好了看到這新聞時感到非常感動!!!喔嗚嗚嗚嗚嗚嗚我真是高興我是台北人~~讓它過啦喔喔喔喔喔
以法律反對非血緣關係者間有結婚自由,套我朋友的話來說,就是:
我宣告你們這些人,沒有做為公民該享有的選擇家庭成員權力就是在做一件這樣的事~~~我真的無法打心裏認為這是對的
(粉浮出)....QQ ,感謝小精靈願意為這件事和需要法案的人發聲,不過有一些小道消息指出護家盟(反對派)的數字會跳這麼快是因為有很多人一直重複連屬....
chichichixxxx: 什麽竟然!!!
那我也發動連點程式!!哼!!! 太過份了啊重複阻礙他人結婚自由,好!讓你們看看學生搶課的拼勁
(捲袖) (亞咩漏)
重複連屬
這樣的話網路連屬真的有效用嗎?
前陣子新頭殼舉行的線上議題討論也是被不知名的反對派灌票...
反對派的(不曉得是不是宗教團體)有很多的電腦和工讀生.....
後來贊成派的也有人看不下去跳出來寫了一個開著就可以自動幫你投票的程式....
只能說 ... 摁 .... 摁....(欲言又止)
法案真的會看網路投票嗎?可是網路投票一向都是很容易灌票的啊......
雖然剛開始會有些混亂(像是稱謂搞錯等),但是我覺得個人幸福還是要遵從個人意願,而不能用法規甚至多數暴力強迫制止。如果這是多元社會那更應該要尊重少數(?)而不是用多數暴力排除異己
與其去在意那個投票 我寧願把寫程式的時間省下來多說服一個人
我查了一下,網路聯署在台灣目前不具法律效力,但它是民意展現,而審法案的立委是民意的代表,他們會趨向人民立場來審議~~(畢竟很重視選票XD)所以從這角度來看,網路聯署真的蠻重要的~~~
TsukikageSilent: 這也是很棒的!!!!這真的很實在,能多發揮已知去分享給因不了解而抗拒的人、因不知道這有什麽影響力而未重視的人,是真的很好的做法~~~
不管是思考,聯署,瞭解或是去影響他人,都是很實質一份心~~
我覺得如果真要看民意,盡量訪問多一點民眾比較好,只是這樣做很麻煩,我想不會有人這麼勤勞^^bb如果訪問一般民眾,台灣重視傳宗接代的保守民眾很多(就算基督徒不算多數)......
之前有連署過了,剛剛還測試了一下可不可以填同樣的資料...結果是我只要輸入最下面的驗證碼就好了,這樣灌票很容易啊
台灣在這方面的教育與觀念上做得不夠好,即使不反對多元家庭或同性婚姻,也會擔心下一代教養的問題吧
我同學昨天很激動的在上課和老師討論這個問題,那個女生認為多元家庭連很要好的朋友都可以成為家人出現在戶口名簿上面很可怕,然後老師就說不會過的啦放心(他很不喜歡同性戀但常常開同性戀玩笑)
出面澄清一下,伴侶盟的有防灌票機制,而對方嘛,有灌票之嫌疑,雖然不否認基督徒動員起來很可怕,但我覺得我們動員起來也不會輸給他們。
小心阿,多元成家這麼法案很大的。"同性婚姻"只是多元成家的一個很小的部分。 我支持同性婚姻,但是反對多元成家。
因為那些人說多元成家會亂性、毀壞現今的婚姻價值(ㄍ
耶?毀壞了什麼價值?也只不過把民法的夫妻改為雙方而已啊。
所以我現在好蛋疼(在某個噗裡遇上類似的鬼打牆外星人
...網站點進去的第一眼看到的是賣書捐款訊息而不是單純的連署畫面,我還花了一下子才找到連署按鈕,然後還得在下一個畫面往下滾輪去找到連署連結...我想有些本來持中立的人沒連署的原因就是這樣
現在還有對支持方不利的影片的被放上OUTUBE首頁
他們所說的毀家廢婚,事實上異性戀還是保有他們的婚姻啊,再說現在多元成家法案拆三案送入立院,你可以仔細看看法案內容XD
已連署/毀家毀婚神馬的跟法案根本不會有關哪,重點是人好不,反對的人理由可否有邏輯一點
而且反對方說要一夫一妻要給孩子「正常」的家庭,結果馬上被打臉XDDDD
剛剛某噗的人也自己打臉了W
他根本想三妻四妾,早說嘛害我們浪費唇舌/
我是認為既然法案分三塊雖然是分開推但只要是反其一就不會說支持多元成家 畢竟那是三塊一起的意思
(路過) 其實現在看起來,會覺得伴侶制度比較像是婚姻平權無法通過的退一步概念,但我個人還是支持多元成家的想法,伴侶制跟婚姻平權相較之下,婚姻平權的通過是最優先。
伴侶制度不等於婚姻,所以沒有強制的性忠貞義務,雖然在刑法方面沒保障,但在民事方面,是可以求償的
畢竟伴侶真的不等於婚姻,打比方就像是情侶<伴侶<婚姻
因為我看了很多次法案還是不太明白 想問問到底家屬跟伴侶制度除了一個是多人一個是單人 其他的差別在哪裡呢? 然後到底多了哪些現在做不到 沒有的呢?(除了名稱之外)
基O教腦民認為這法修了之後會導致毀家滅國+人類絕跡啊好
在醫院待久了,你會一直看到很多陪伴在病人身邊的,是照顧他的鄰居、是一起打過仗的榮民、是尚未論及婚嫁但彼此相互陪伴十幾年的伴侶、是相同信仰的教友,在同一個屋簷下,早就把彼此當家人了。
但你知道他們在醫院接受到的待遇是什麼嗎?因為你不是他的父母、配偶、親生子女,所以我不能對你做病情解釋,手術或檢查同意書不能給你簽,病人的醫療決定權完全在和他相隔很遠、或者早就把他拋棄在花蓮不管他的某個人手上,只因為那個人和他有法定上的血緣關係。
伴侶制跟婚姻制只能擇一;多人家屬制的部分,有配偶者必須一起進入這個家庭制度(簡略的說明其中之一的差別)
很多人都說現行法律已經有可以解決的方式,但實際上在實務操作就是難以證實(或是要繞很大的彎才能做到)所以這個法案的出現其實是給予一個正式的關係,讓這些必須多一道程序才能做到的事情變得更簡單一些
那先有伴侶 後其一方想結婚 不就只能被迫解除嗎? 還是逼沒有結婚的一方接受另一人的配偶當家人呢?
而且現在不管遺產 緊急同意書本來就不限血緣家人不是嗎? 如我上面貼的那篇分析
路過) 問題在於連署不是三項分開連署,是絘在一起的,所以如果只讚成其中1-2項的人,就不會連署了。如果可以分開選,那同意的人應該會比目前的多很多。
tinaleenot: 上面有朋友回應到在醫院的實際狀況,法律上的確是有那樣的寬容狀態,但是在實務上你很難第一時間舉證你是可以簽署重要同意書的人。
至於伴侶制的問題,我個人是偏向如果婚姻平權能順利通過,就不一定需要伴侶制。
Uspace: 那我想問一個問題,撇開婚姻平權不談,你真的認為同志真的適合婚姻體制?
desolatedfly: 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這樣回應,不一定每個人都適合婚姻體制,所以大家可以自由選擇要單身或是進入婚姻,但重點就在,法律並沒有給予同性伴侶進入婚姻的「選擇權」
Uspace: 實務上難舉證 雖然我沒有接觸這塊 但猜想多數是不知道可以這樣簽的人吧 那應該是要多推廣吧 況且如果真的完全不聞不問 應該也不是真的如此難舉證吧?!
Uspace: 你說到重點了,
不一定每個人都適合婚姻體制,那多元成家的存在就為此而生,讓朋友也可以幫你簽屬手術同意書。
desolatedfly: 怎麼好像怪怪的,我認同婚姻平權跟多人家屬制啊XD 只是對伴侶制度會覺得不一定需要(如果婚姻平權跟多人家屬都能通過的話)
Uspace: 噢,抱歉啦我再上班,只是匆忙看過匆忙做事情XD
tinaleenot: 我覺得你可以看一下剛剛樓上這位朋友說的狀況,醫院的醫生護士如果不能確定你是親屬,多半會對於手術同意書的簽名有疑慮,當然也可能有通融空間,但一定也有不是親屬就不敢讓你簽名的狀況,再者,若發生問題,本人的親屬再來質疑醫院為何讓這個沒有親屬關係的人簽名,對醫院又是一個有理說不清的狀態(即便親屬姍姍來遲啊之類的)為了舉證簽名的人跟病人本人的關係還要進入官司,原先幫忙先救人的好意都被打壞了
Uspace: 我是覺得伴侶法有必要性耶,我立場是婚姻制度是不適合同志族群,沒必要把同志族群用婚姻制度收編帶過。同志婚姻法是有必要通過,那是平權的概念,但同志文化並不適合婚姻體制,如果你想了解同志文話我到是可以另開噗來跟你討論。
tinaleenot: 單純對於緊急同意書本來就不限血緣家人這一點,容我說一下親身的經歷。我的父母離婚,去年父親腦中風倒在員工宿舍,隔了一天才被發現送急救,須要腦部開刀。發現他的人是母親與姑姑,情況非常危急,但是當時她們兩人都不能簽同意書,因為母親在法律上是"前妻",姑姑是"路人" (因為父親當初被爺爺奶奶送去給奶奶那邊的家當後嗣,所以法律上不是爺爺的兒子) 民法上雖然對通融有相關的規範,
支持多元成家跟同性婚姻體制,不過有的反對方說擔心未來不知道怎麼教育孩子,由其現在台灣性觀念太開放。總覺得台灣在性教育上應該要把『愛與尊重性別平等』等列入教育課程上,而不是只教育生理跡象
tinaleenot: 但是醫生不是讀法律的,他哪裡懂這些細節、也沒時間去判斷跟研究我母親跟姑姑跟我父親的關係,醫生也會怕醫療糾紛等問題,在那種情況下,最想救父親的人反而都只能看他等死而已
grayfantasy0529: 應該這麼說,有同志覺得自己適合婚姻體制,那很好啊,同志婚姻法通過是為了平權,讓同志有選擇要不要進入婚姻的選擇。
我所說的不適合婚姻體制是,婚姻體制原本就是異性戀下的產物,父權體制的產物,我不認為他是專門為同志族群打造,硬要把同志族群收編進婚姻,就有點像缺了角卻找其他的不適合的角給硬塞進去。
倘若有同志覺得自己願意順從婚姻體制,我也不反對,有些人是真的可以維持一對一,不會外遇。但別忘了還有那些開放式關係、多重伴侶關係的同志朋友。
對了再補充一點,我覺得也可以套用在異性戀上。
desolatedfly: 這方面我倒覺得是多慮了~婚姻是一個框框,至於進入框框之後要怎麼樣生活那是每個人的選擇,真要說的話,許常德常常說婚姻根本就不合人性反而可能才是正解XD
不過還是那句話,
重點是在有沒有平等的選擇權
我目前也是先支持同志婚姻,另外伴侶制的地方還未定論~~不過現在
根本就只有同性婚姻通過第一讀進入審議,另外兩個被打回票了,所以會擔心伴侶制的也可以放心投,我們先讓同性婚姻過關
而現階段需要伴侶制的人,可以先將對方設立為醫療委任代理人,將來有醫療決策需求時,對方可以為你做決定跟簽名。
desolatedfly: 就我知道,這次民法972修法並不只是為了同性婚而已,也有性別平權上的意義。
感謝您後面補充的內容,但我仍然必須說,您的寫法其實還是讓我感覺到不太舒服,會讓人誤會同性無法維持一對一的關係。
先將這資訊分享給大家,我們現在在推的聯署,幾乎就只有推動婚姻平權。希望這可以同時削減一些人對伴侶制的擔憂,而需要伴侶制的,其實現行法規也有部分可滿足你們需求的地方
grayfantasy0529: 噢抱歉,女同志文化本就跟男同志文化有很大的差異,當然雙性戀與跨性別也都是,我會這麼寫的原因是
同志的汙名本就來自於性,不是我們正名了,汙名就看不見。
desolatedfly: 這段話有點太過了XD 不要去區別比較好吧,如果有正常的婚姻制度可以進入,我相信不管男同志女同志雙性戀跨性別,都一定會有人希望可以跟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享有一樣權利的
desolatedfly: 他如果真的喜歡開放式關係就不會去結婚了XDDDDD婚姻的專一性還是被保障著的
至於如果真的有人很愛玩又結婚~我只能說,各自有伴貌合神離的夫妻,或者外遇到小七小八、太太男朋友一個換一個的事情太www多www啦www
我們的社會也還是這樣運行著,所以如果說有些開放式關係的人真的結婚會怎麽樣,我覺得是說不通的哈哈哈哈XDDD
當然我也是支持婚姻制度專一啦,但如果進去婚姻制的人本身不想專一而且彼此雙方同意,那也是他們的自由就是了~~婚姻是他們兩人的事啊
Uspace: 我不覺得很超過,同志族群長期以來都遺忘了其他性少數族群,將他們邊緣化,為了向主流靠攏,而叫其他性少數乖一點,但他們就是Born this way,卻忘了
我們遭受的壓迫來源是一樣的。
desolatedfly: 同志的汙名不只來自於性,也有的社會大眾會聯想到藥阿、轟趴啊什麽的。
正因為這樣,我們需要推動同性婚姻及婚姻平權。讓社會大眾知道有更多同志是穩定的、愛家、有社會責任、專一的,才能真的為他們除汙名化。
這種汙名化無疑是先剝奪他人專一的權利(不讓想結婚的能結婚),再舉其中一些例子說整個母群亂七八糟,這在統計上根本就錯誤歸因!!!
(對不起我被研究法逼得看到錯誤歸因就抓狂)
噗 所以不穩定 不愛家 不專一的同志怎麼辦? 穩定 愛家 專一的同志才值得尊重 值得不被污名化嗎?
我知道有一些性少數族群啊~~~不過我不認為他們跟婚姻平權有什麽關係。一但婚姻平權通過,
他如果結婚後外遇了而他伴侶暴怒,還是能告他然後拿贍養費
如果有人跟我說:「如果你不肛交,你就可以享有結婚權。」那我不會接受,另外有人跟我說:「如果你跟那些肛交/亂倫/用藥/bdsm/性工作者/愛滋感染者切割,你就可以享有結婚權。」很抱歉,我無法答應他的同時看著那些性少數的眼睛說著:「你不配擁有結婚權。」
morpheusarms: 這樣解釋太奇怪了XD 對我來說不專一的人不管是不是同志我都不喜番啦(喂喂)不過那是大家自己的選擇,我不評論也不會干預,但是婚姻制度的選擇權還是重要的
morpheusarms: 不是的,如果他真這麽選擇,那也是他個人自由。但我說的是
大眾汙名化的角度。是把同志跟性關係混亂和藥物連結,所以要先讓大眾區分,知道那是個人行為,不是整個同志如此。至於個人性關係,那就個人自由啦,可以認同可以不認同,但都得尊重。
另外,我反對用藥就是,無論性別性向,而且藥不應該跟任何族群劃上等號~~~
psyboss: 就像有人上街眼尖發現同性伴侶的情侶會惡言相向那樣:偏見。
Uspace: 別人要不要穩定 愛家 專一 那是他和他伴侶之間的事情 不構成社會大眾合理對他們潑髒水的理由 多重伴侶關係 裡面每個人都出於自由意志選擇的狀況下 其他人有什麼好說嘴的 多重伴侶關係如果可以成為污名化的理由 那麼同性性行為當然也可以
就像鸚鵡說的 大家一起受到壓迫 然後你和其他比你更受壓迫的人切割 急急忙忙想要進入不被壓迫的一方 這實在太好笑了
如果大眾用不穩定 不愛家 不專一的同志當作理由歧視同志 跳出來說 哪有啊我明明 穩定 愛家 專一啊 用切割換取認同的人 我是覺得很可笑也很可惡
morpheusarms: 所以是脫離整個法案之上的討論嗎(汗)我不覺得去爭取婚姻平權是等於切割耶,只是爭取一個想要擁有的權力而已不是嗎?
這跟切割沒有關係吧?
這只是基本的"可否選擇的權力"的問題
我們有選擇權力可以選擇自己要不要結婚、要不要談戀愛、要不要成家
大家都有
只是現今法律規定那個要是異性,所以普羅大眾認為一男一女才是正常;可是實際上歷史到現在能查到的文獻並沒有規定同性不行,只有明文規定異性的規則,就被人擅自解讀,我不覺得有什麼意義存在
Uspace: 現在已經是針對噗主的回應而做討論,有點偏離實在很抱歉,但真的我覺得有必要在這議題上做討論。
morpheusarms: 應該這樣說,去爭取婚姻平權的同志跟想要進入婚姻的同志並不是為了要切割才去爭取的,而只是想要擁有這樣的權利,嗯,應該是這樣(忙碌中回應開始胡言亂語了 = =)
就像:古早前某宗教的故事說牛很辛苦,幫我們更田還要吃他,所以我不吃牛;然後因為大家認為很合理,跟著不吃牛,可是並沒有明文規定說不准吃牛,但是因為口耳相傳之類的,大家就轉變心態認為是"不可以"<<<實際上到底可不可以卻沒人說得出有力的證據。
我想我大概知道你想說的是,這變成兩大族群的霸權,而它們聯手宣布其他更少數者沒有權利結婚,是這個意思嗎?
事實上 要建立怎樣的關係 只要關係中的每個當事人都出於自由意志同意加入 關其他人什麼事情? 今天多P可以是汙名的理由的話 同性性行為又為什麼不行? 一樣是他們自己的事情啊
Uspace: 我並沒有說爭取婚姻權是不對的 而是在於對不想或不適合進入婚姻關係的同志 美乃滋那段發言很過分
我剛才回應@desolatedfly: 也並不是為了切割,我只是希望大家能夠理解我們可不是機器壓模出來的飯糰,每個都長得一樣,每個人的想法都一樣啊!XD
對我來說,開放式關係或性忠貞基本上就只是選擇不同而已。我想爭取的是「可以選擇」的權利。
psyboss: 我所想表達的是
明明所受的壓迫來源相同,卻因為踩著性階序較高的位子來壓迫其他在底層的性少數族群。
強調因為自己是"穩定 愛家 專一"而值得被尊重 其實就是靠切割"不穩定 不愛家 不專一"的族群去換取認同啊 這很難懂?
好~~我們提綱契領來看,我想我現在在就的架構是同性跟異性婚姻都通過,這是性別平權。
而性關係開放是通奸除罪化的問題,他不該是跟同志二字綁一起的,因為異性戀中大概也不少人引頸期盼
若要提到通姦罪,我想問通姦罪的立法最初動機是什麼?
desolatedfly: 這邊我不是很理解,可以說明看看嗎?我覺得多元成家法案的推動其實就是除了同志族群之外的族群也會有受惠的部分了
desolatedfly: 不過這就歪了,這就不是性別平權了,性別平權不該會囊括這個議題,但不會只侷限在這裏,我的噗上可以討論其他旁支,但請別忘記回到最根本唷~~~
morpheusarms: 我好像懂您的意思了,所以您是說反對方將許多"缺點" tag在少數族群上,與之污名化,然後說因為少數有這些缺點,不配得到一些權利,是這樣嗎?
desolatedfly: 的確是沒有,因為通姦罪是進入婚姻後才會成立的部分啊,我不懂的部分是更前面的,不過沒關係,大家討論好熱烈(而且很理性)超感動
lesscolor: 不是 你不懂我的意思 我要說的是 如果今天可以認同同性戀是他們自己的事情 不該由其他人剝奪他們的權益 那麼多P多重伴侶關係 不也同樣是他們自己的事情? 你說的"缺點"對我來說不是"缺點" 也很顯然不該是歧視他人的理由
lesscolor: 呃,意思就是說我們是同一個族群同一條船上,但別條船說只有一個人可以上船,就大喊說他們是爛人我是好人,把他們跟我切割開來,但事實上我們是同一個族群,卻用這種切割的方式宣告自己「很乾淨」,向主流靠攏,反而更壓迫其他性少數族群。
不行這樣討論下去會越來越亂的XD
剛剛聖兔有解釋說是針對噗主回應那段話來作的說明對嗎?
並不是本質上針對這個法案的討論啦
morpheusarms:喔喔!!!我懂了!!嗯………是這樣沒錯,但自由必須是在不會產生傷害的限制下,所以藥物無論如何已經違反了,而
亂倫是因為有潛在傷害,所以也不應於自由定義之內,並不是單純生小孩的遺傳問題,而是要是一個父母生孩子,透過教育從小教他跟父母有性行為是合理的,進而達到自己的目的,我覺得也是需要考慮的…
Uspace: 是啊,不過他有說到一點,
在爭取權益時有沒有更加傷害另一個更少數的族群,這個觀點是很值得思考跟警醒的。這是我剛剛沒有留意的~~~
desolatedfly:
morpheusarms: 我想我應該是理解了二位的意思,然而詞不達義,無法精確表達出我的意思。假設一下,也就是說同樣都是被排拒在多元法案裡的諸多少數族群中的其中一個族群,他/她/牠?認為『吼~同性戀很這個那個耶,我才不像他們這個又那個所以你要給我這個但是不要給同性戀那個,知某?』 像這樣嗎
埃及的法老王不是都近親通婚嗎? 爸爸娶女兒兄弟娶姐妹的一堆 另外菸酒傷身也沒被ban 那麼如果不會造成對他人暴力行為的藥物 要用什麼理由禁止? 當然我認為是個人自由的範疇多數人目前還不能接受 但我絕對不願意用切割這些人來換取我可以被社會大眾認同的機會
剛有一度我們拐到藍線的小分支跟不在架構中的更少數,希望大家還是晚點能回來橘色的大架構~~XDDD但聖兔說的是一個討論時該注意的出發點,無論討論什麽都不該隱性的將某一些少數更邊緣化~~接下來我會注意的~~
morpheusarms: 嗯……好吧,這確實比較跟我會認定的傷害不同XDD
我想在亂倫跟毒品處我無法以自由論定~~但是若你要持這立場,我也會尊重的~~~
lesscolor: 我比擬一下好了 比較像是 Hey 我是個"好"同志 我只有一個伴侶 我專情 不用藥不搞轟趴不亂交 所以你們應該讓我這個"好"同志享有跟你們異性戀一樣的權益 事實上平權根本不該來自你是"好"同志 而是同志本身不該構成被差別待遇的理由
用詞理解上有些出入,這我可以理解,可是那應該私底下可以討論的東西
我建議可以私底向商量一下用詞上面的誤解,可是實際上討論串在討論的東西這樣子看起來會很混亂XD
psyboss: OK 感謝你的理解 (爭取權益的同時不該邊緣化同樣受到壓迫的人這點)
fumgj: 哈哈哈哈,價值觀的東西真非三言兩語可動搖XDDD不過有你這樣幫忙討論思辨,想必有些旁觀但沒發聲的人也能跟著一起想~~這也很好,只是真的很多時候我們人與人間不可能像拔河一樣說拉就拉過來,我們都會固守己見,要很久的時間,才會慢慢縮小差異,走到一個平衡點~~~
我就覺得有很多事,我現在所站的立場還太渺小,或許從未來看,該怎麽做是一目瞭然,誰對誰錯根本不是重點,但我們總是盡力想得更遠,盡力去聽,盡力去理解不同的聲音,才會明白哪裏是固守得過度了,那樣達到和協的一天才會來。
lanceya: okok!可以回到橘框框聊婚姻平權沒問題的,我的噗本來就九彎十八拐哈哈哈哈XDDDDDDDD
lanceya: 文字討論的好處是紀錄都會被留下來 有心要看還是能整理出脈絡
morpheusarms: 哇!!感謝你!!!
哇我看完發現要推真的很久耶………那上次立法院迅速審過一堆案子是怎樣?!
要快也能很快的不是嗎立委大大
我沒記錯好像有一次他們門連夜審案,咻咻咻一晚修羅場就過了一堆案啊
對比這張圖我真是………嗚呼嗚
lesscolor: 啊!原來如此~~~那看來還是要有一定比例的民意反應,他們才會修正立場了~~~那大家加油聯署!!我去一直刷f5!!
看到一堆人拿會影響生育率造成下一代的負擔這種鳥理由來反對同性婚姻就覺得可笑到一個不行 所以他們認為同性婚姻不合法同性戀就會去愛異性跟異性結婚生小孩嗎 真是笑死我
而且真的擔心生育率的話,怎麼會認為人工生殖是黑洞?(認真)
mushroom0720: 還是有比較大比例在排斥所以合理化,所以針對他們提出的說法反駁沒有很大的意義,真正讓他們反對的不是生不生,而是內心的成見~~~
人工生殖怎麼會是黑洞...只有成功機率一直不夠的問題吧
TsukikageSilent: 我有去發出這樣言論的人所信仰的宗教組織頁面去看,但只有看到對同性戀的不接受言論………orz
要區分一個人是因為厭惡還是真心有所顧慮很簡單,厭惡以很多很多理由包覆,所以討論起來才會滯礙不通,因為真正的核心思維從未被討論。但是有所顧慮的人,在提出疑問時會同時找答案,或是更樂意接受資訊,只要有人提供一些配套或思辨,他會認真去想可行性,再繼續提出更細緻的疑問,直到疑慮都被消解。
fumgj: 哈哈,那也不錯,至少你讓他發現所有的理由都是因為
他討厭,而他在以個人喜好反對別人締結婚姻的權益 Uspace:
Ahora:謝謝兩位的解釋 抱歉有事中離很久 恩 就我理解所以目前上是法律上有給予只是實行上有困難 那關於伴侶/家屬制能夠解決 那好奇如果透過修改現今的法律讓它比較好實行達到同等的效果 那伴侶/家屬制度還有哪些新給予的權利嗎?
tinaleenot: 所以你的問題可以分成(1)有沒有辦法透過修改現行法律來達到法律實行的簡易度 (2)除了緊急情況的同意簽屬資格之外,伴侶/家屬制度還有哪些新權利,這樣嗎?
關於這個法案的伴侶/家屬制度 提出了他新賦予的權利 以及思考可能帶來的問題 考量是否有配套(就目前來看是沒有) 兩相權衡 支持或反對 是價值的選擇 尊重每個人 但我目前只有想到很多問題(如前附的故事中有舉例) 所以想了解更多支持的聲音
Uspace: 是的 是除了現今法律做不到/沒有給與的 新的權利 (想先切割實行難易的問題 那是想討論的另一個東西)
然後看了表還是沒有理解伴侶和家屬的差別 除了人數及是否同住為必要這兩點 還是就只差在這兩點呢?(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
tinaleenot: 可能我要再去研究一下,但一開始伴侶制出來的時候我還滿喜歡「單方解除關係」這一點,因為在異性戀婚姻狀態看太多想分卻分不開的怨偶,但不能否認這點的確可能會被有心人士拿來傷害對方,所以我對伴侶制度目前也持保留態度
tinaleenot: 其實表格滿清楚的耶,但之前我有看到一個說法更明確,這邊提出來跟你分享:
多人家屬比較像是沒有血緣關係的一群人,決定要成為兄弟姊妹的一家人(因此還是可以另外締結婚姻關係,而且配偶也必須一起進入這個多人家屬的家庭) Uspace: 就我理解伴侶制度應該主要不是給以愛情為基礎的(不過當然不排除啦) 只是翻譯/選擇的名稱的問題 我自己的理解是他和婚姻是無關的
感謝您願意說要先瞭解而非直接回答 或許不需要理解就能支持或反對 但沒有理解、思考過就表態 總覺得十分危險與盲目www
因為連署三個綁一起,所以不想連,有些朋友也是卡在支持同性婚姻但不支持伴侶制度與多人家屬而選擇不連署。
Uspace:我明白家屬制度只是不明白差異
表格上伴侶制度不也是兩個感情很好的人 締結伴侶 但不能同時有婚姻 享有和家屬制度一樣的權利嗎?
所以差別在能不能有婚姻這點嗎?
tinaleenot: 所以這類表格開始出現之後,我自己其實就已經把伴侶制當作是婚姻平權無法通過的退一步選擇了XD 因為伴侶制想要做到的部分,婚姻平權或是多人家屬都是可以達到的
Uspace: 欸wwwww只是這東西爭議比婚姻平權更大吧wwww這東西不只包含反同性戀的會反 連支持同性婚姻的有些都會反對吧
嗯…我也是對伴侶制實質運行後會帶來何種影響還未定論,所以保留立場~~謝謝上面各位分享的資訊,這樣我有更瞭解一些了,我有收集到其他資訊也會補充上來~~
因為法條真的就兩三句話,難以把所有情況說得具體,雖然有時懂一些了,但就如同解除關係制,它有正面與反面效益,各有後續問題~但整體共識、使用法條方式、配套都還未明>"<
但現在審議的是個大概念,還是要靠大家思考,才能得知我們就竟需要怎樣的一條法,要怎麽用它,要怎麽保障人民
Uspace: 我也有聽過這說法耶,有一說是同性婚姻通過後,伴侶制的需要可能就沒這麽高,不過我覺得婚姻本就該平權,實在不可用替代方案的角度來規避議題~~~所以我是覺得應分開來看~~
chufon: 沒錯,我也認識不少人這樣,但是現在過一讀的就只有同性婚,所以連署的話也只會支持到同性婚。同時當然也能從各管道發聲,或是去跟民代表達細分的立場,我覺得都很好~~~
psyboss: 也許可以看作是一種立法手段啦…這樣講比較陰謀論一點,
丟出一個具有爭議性的法案,使得婚姻平權的法案變得容易通過,這樣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重點是三案分開,我覺得都還是有討論空間,所以針對這個多元成家法案的
推行活動我還是表達支持
Uspace: 咦!!我還以為是要讓它不容易通過呢!
因為制度太新潮了什麽的所以剛好一併擋掉 Uspace: 嗯,我大方向支持,但務求細分細論,再深議~~~很需要立法者提出更全面更細緻的法條~~~
psyboss: 謝謝噗主願意開噗並接受討論這件事 只是這法案包含著三塊 只為其一或二塊就支持這整個法案另人卻步啊ww
法律條文幾字就能影響許多 想出配套解決是推動修法者的責任 甚至因為這法 其他條民法 甚至刑法等都必須有所調整 修法若只看一面 受害的還是整個社會啊
應該說從大概況或醫療決策需求上、老有所依的角度上我不反對,但是還是一定要細論的,因為就這麽概略的多元成家法案,有心人有很多操作空間~~可以拿來賺錢什麽的……
不過它現在也只是草案,草案都還會修
現在社會氣氛已經大致導向 多人家屬制跟伴侶制看起來怪怪的,相較之下婚姻平權很OK啊 的方向了XD 所以我想婚姻平權的通過指日可待^^
tinaleenot: 不會~~我本來就喜歡討論哈哈哈哈!XDDDD還是感謝各位願意一起腦力激盪且不失理性,我當初也有想三法案綁一起感覺有點難細論,但現在一讀過就只有同性婚,也就是立委們現在就只討論同性婚,所以不用太擔心~~我們可以就婚姻平權支持,若有進一步需求,可訴求伴侶制需要細定,我想這不至衝突~~~
Uspace: 哎喲!這XDDDD
嗯……好像有些人真的是XDDDDDD
不過我還是覺得要分開看啦~~不能被誘導啦~要一條條看XDD
但連署支持 並非只是支持正在立院的 還代表支持另外兩塊也送入立院 這才是不願因只支持婚姻平權而去連署的原因吧 個人淺見 一個法案影響深廣 或許應先提出配套而非一味請求連署 畢竟支持後 他會不會修 會不會提 補多少 不都由他說了算……不就跟先騙選票再說一樣
其實我個人覺得多人家屬制滿不錯的,同時照顧到非戀愛族群但也有成家需要的人,是一個嶄新的家庭概念,只是台灣現況還需要時間消化這個東西~
desolatedfly: 開放式伴侶關係又不是只限於男女同志,花心男和花心女的異性戀關係也很常見呀,不用只套在同志身上吧
tinaleenot: 嗯………你說的好像也滿有可能在台灣發生的
先哄哄後硬推,過去也不是沒有 如果覺得有疑慮的人,就有限制的讚同,不僅是上面的連署,就請各位使用各種可行的管道發聲~~去訴求更細的法條~~
這社會是有不小一群人會需要類似的制度,但怎麽定,能符合法條原始立意而不引來其他問題,是很重要的
giot: 喔,本來就沒有限定在性別性向上,它是一個獨立的制度~~
fumgj: 對,但是還是有些疑慮,像伴侶制能領養小孩卻又能單一解除什麽的…我覺得這以兒童福利來考量……好像不太好~~~
fumgj: 請問您指的沒有指出哪裡不好是指沒有理性確切的提出問題嗎? 是的話能麻煩您往上拉前面有po關於這法案伴侶和家屬制度的問題噢//如果您很瞭解也麻煩您解惑一下 我也會努力把回答轉出去的
fumgj: 所以我是鼓勵有疑慮的人也能有條件的讚同~~~「我有疑慮但我支持,而支持時我會提出細修需求」~~這樣的做法應該會比支持/不支持的二分法更有建設力,去型塑並達到我們想要的,而非兩個立場對決~
psyboss: 這樣不就把責任歸到支持者身上嗎wwww這是修法的(即提出多元成家法案者必須也應該做的事吧wwwwww)
我有聽過有疑慮的人認為伴侶制度為什麼不用守婚姻制度該有的義務卻可以得到相同的利益....很多跟他說這兩者本身的前提就不一樣了,他還是聽不進去,讓人很傷腦筋
或許可以把伴侶制度當成同居的正式法條定義看待嗎?是一個過渡期保障的東西,但是又不單純以戀愛族群的利益優先,所以提出的是伴侶制度概念而不是同居法規制?
fumgj: 同感,支持方或反對方都應該要多思考並給予協助意見,不然只是大吼「我支持」、「我反對」其實是沒甚麼意義的
沒錯~~要把立場背後的理由反應出去,提供協助~~贊同這論點+10000喔喔喔
Uspace: 要注意的是
我們該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告訴那些修法的人我們的聲音?
伴侶盟有官方頁面,也有信箱,提出草案的支持立委也有臉書跟服務處電話~~我想這些管道都蠻直接的~~~
也有人不做這些,而是去削弱週圍人的歧見,這都很好~~~總是一份心
透過正式的方式(在臉書上告知也可以,但我個人覺得不夠正式)可以去電給協助法案的立委或是伴侶盟,然後在網路上(包括PTT或是伴侶盟臉書跟各自的噗浪)提出你對他們提出的看法跟意見,同步的讓告知跟討論能夠進行~ 我覺得這樣應該就可以了^^
Esum18: 因為有攻擊宗教的言論,抱歉我就先刪了,這跟宗教沒有關係,信仰歸信仰,但有沒有開放思考在個人
in_the_sky: 拜託也可以一妻多夫 有些男性自己本身沒生育能力 或是生育能力低下 還要怪到女方身上!!! 不公平耶~! 這樣多幾個丈夫就知道到底是誰生育能力低下了
其實我覺得如果把經濟跟教育整體提升,生育率自然就會高了啦,各位不要激動XD
我也覺得一夫一妻制度其實會讓子女數量比較少,而不是增加。如果很重視子女數量,一夫多妻確實有它的優點(只考慮子女數量的話)......可是我無法贊成Orz我就是討厭和其他女人共事一夫啦^^bb
我覺得要將心比心,男人討厭自己的老婆(或女朋友)有其他男人,並不表示女人就喜歡啊......
jidou: 不~ 我不認同這個看法欸,我覺得台灣生育率過低的問題其實是出在經濟跟教育讓已婚男女無法放心生孩子的關係,即便一夫多妻或是一妻多夫,不生的人還是會不生的。
也對,台灣一大堆人不願意生小孩,其實我也不想生Orz這樣換成多夫或多妻也不會比較好......
fumgj: 是的 人都有疏失 有提議也會被希望反應給提案者 但今日提案者是站在一個立法者 一個政府的角色 盡可能完善當然是他們的責任 但目前“完全沒有任何配套” 也沒有“哪些其他部分會跟進修改”(至少從他們的官網看不出來) 立法可不是在辦家家酒喊個口號啊就成啊
然後有人在懷疑伴侶制度"可單方解約"這部分會讓家庭不夠穩定,恩台灣我是不知道,只是法國那邊實施婚姻與伴侶制的結果...
選擇婚姻的人三分之一離婚了
選擇伴侶制的人十分之一解約
neuron21:
neuron21: 這個數據奇妙XD
不過我目前看到的伴侶制反對意見都是針對單方解約
對這條的負面使用無限上綱的想法很多
其實伴侶制怎麼用跟到底是為誰而設立這方面可能也是可思考的一個方向
要說穩定性的話,法國的經驗看來...是選擇伴侶制的比較不容易散呢XDDD
如果不在意穩定性,就是想要換來換去,這樣的人應該不需要婚姻制度或伴侶制度。
Seljuk: 因為上面有人提到不穩定會對領養兒童造成影響,只是想反駁"伴侶制會讓關係不穩定"這說詞www
不過生育率的主要問題倒也不是經濟,少子化是全世界國家都會面臨到的問題,而歐洲的經驗也告訴我們再怎樣發生育津貼都無法改變少子化浪潮
Uspace: 我是有常在身邊看到想離卻不能離的個案(多是女性)
不過伴侶盟的確有必要針對單方解約做更多的說明
neuron21: 可能可以說是必經的過程(指少子化)這讓我想到一部電影(蠢蛋進化論)片頭一開始就說明高知識分子對生育與否的考量甚多,但我個人是覺得成為父母後降低自己的物欲,要養育子女其實並沒有那麼困難(又開始偏離了對不起Q_Q)
少子化的危機與轉機我覺得很多人都被政府洗腦,認為少子化就是很不好的現象
其實台灣現在已經人口爆炸了,少子化只是一個正常的人口調適過程。錯的是三十年前就知道這件事的政府,他們知道會少子化,卻沒有在立法時將這點納入考量,所以搞得現在台灣亂七八糟
fumgj: 我也這樣覺得,不過可以單方解約這部分可能需要調出更多的田野資料才能夠說服大眾(EX:精神上的家報提不出證據等等)
fumgj: 並非表示他們不會改什麼的 只是想表示應該想好配套(至少有個大概有個方向)再推動 況且他們現在什麼都沒有我也不知道要相信會改什麼呢ww
貿然推動不顧可能造成的問題沒設配套解決 不就只是跟喊口號沒兩樣嗎?
尊重個人選擇 只是想問 真的有瞭解自己支持的是什麼東西嗎?
不過這噗真美好~
我之前就有注意到這個議題引起很多同志與直同志切割性少數的現象,但是只有這個討論串有很多人提出來討論
其實我覺得多元成家法案的推動跟討論,基本上就是因為傳統的家庭概念已經不足以符合現今台灣社會的狀態,所以為了讓「想要成家」的人有多一點選擇跟適合的法案,才會出現的,就算概念還不夠完善,但我覺得有一群人願意帶頭先提出來,不管通過與否,都是讓這個社會有更多的思考空間跟機會
我也覺得大家的議點都很好~~~~而且都會正視彼此的論點~~大家所做的就是讓不夠完全的事情更完善,並尋求更好的解決方案
至於少子化~~我想這又是另一個議題,因為我剛好適逢這個年齡,很多朋友不是不想生,是怕生了養不起,經濟是很大的影響~~~~我比起性向或成家的問題,經濟的影響力更大
neuron21: 我也是被樓上提醒才發現的~~真的是討論時也要小心避免造成其他少數更加邊緣化~~
neuron21: 同家盟的這篇文章才是真正的針對法案完善的反面意見啊!看了超感動,終於有反面意見是理性清楚但是追求的結果是正向的了Q_Q
neuron21: 喔!!剛剛吃噗所以沒有看到~~~嗯嗯我同意GK的說法~是針對法案提出修正意見並理性追求正向結果~~感謝你的分享~~~<(
)>
fumgj: 看來是有所誤會了 我一直在強調的是所謂的
配套 這和法案本身是不一樣的東西 (例如刑法哪裡要因此修改關於財產、稅法、收養孩子的法律等哪裡會配合修改) 若您不明白這和法案有什麼關連 勞您往上拉 我之前貼過在其他部分影響的例子
neuron21: 謝謝您分享這篇 真的很感動 裡面也提到反對的意見 希望能讓多一點人思考跟瞭解
Uspace:嗯啊,伴侶盟提出的草案的確有不足,我們該用五分力打爆護家盟,五分力回頭檢視整個法案
neuron21: 對不起我覺得好符合您的暱稱 居然沒人理真是太空悲切了 真心覺得不懂反對理由的人可以看看這篇 再重新思考到底要不要支持
lesscolor: 這張圖要表達的主旨很好,只是口喊飯麵平等卻吃麵,其實並不算是偽善,還是這漫畫的意思其實也認為吃麵不算偽善?^^bb(不確定)
jidou: 等等、不要那麼認真XDDD
其實我覺得這張圖就只是為了要諷刺而已,真的
但是非常有趣而有力的諷刺XD
tinaleenot: 我看完了但是還是支持,但我支持以外還支持細修,樓上也有提出很多管道~~我明白你所說的是
要了解一個法案的通過會影響很多層面,所以要審慎判斷,莫草率支持不過我想還是不以支持/不支持兩者去區分一向需要修正的東西,不然就不會有後續的討論跟修正了~~~反而會錯失重要的事物
neuron21: 這篇文我在朋友噗上也沒看過~~不知道是不是我有漏了還是這篇文章真的很少被討論....因為我現在也很少時間能上噗,若之前有朋友分享過但我疏漏的話,實在抱歉~~
fumgj: 其實桑提雅的意思是顧慮著台灣定法案的方式,有時並不是那麼細緻,通過了就囫圇吞棗的過了,而沒有在其他層面有配套的話,那會有些漏洞~~行法只是一種舉例~~~我想想看要怎麼表達我所理解他的話..
tinaleenot@psyboss:現在討論同婚的兩大勢力是護家盟和伴侶盟,同家盟的聲音滿容易被忽略的,或許是相對的小眾吧
fumgj: 譬如說到我比較在意的:伴侶制度可以單一解除,但同時也可領養,那麼兒童福利法的部分有沒有針對這樣的情況去對領養兒童做更細緻的修法、考量制度變遷產生的新型態的家庭、在這樣的家庭成立或解散下受到影響的兒童的權益~~這即是所謂的配套~~
我想他所強調的應該是
要先考量目前的草案有可能帶來的影響,再進行審議,還有要支持草案到甚麼程度~~<<<這是一種立場
至於刑法甚麼的應該只是名詞上的用法啦..無關主旨
fumgj: 直接舉例吧 這是刑法上的問題 試問伴侶/家屬制度下的訂約者是否互負保證人地位 簡略說明保證人地位 像父對子 配偶間都有這地位 今日子溺水 就算不是父親造成的 若父親可以卻不救 構成殺人罪 配偶亦然 但路人看著小孩溺死可以卻不救 除了道德 法律上不會有刑責
fumgj: 至於思考配套或有可能出現的狀況~~其實有蠻大部分是透過大家集思廣益、發表民意,就像草案有修正,也是因為大家的討論所致~~~
所以我才說,大家一邊思辯的同時,表達立場之餘,也提出疑慮和理由,並傾聽他人所思考的論點,這就是集思廣益~~~
刑法採罪刑法定原則 沒有規定的不會有民法上類推的適用 沒規定就是沒有罪 那個例子 就是有重罪跟無罪的區別 這樣敘述應該有表達我的意思 而這只是其一 還有許多待討論
neuron21: 不過同家盟文章底下的留言也很值得參考(雖然鬥爭感很重啦)就是提到伴侶盟的成立有部分是婦運人士在推動,因此看待伴侶制度不能只從同志族群的需求去看,也必須理解到部分婦女在一段關係中有自主、簡易脫離此段關係的需求
neuron21: 嗯~~現在確實比較強烈論戰的是這兩方~~~唉...但我還是對於這種事情需要特別立法被同意感到感傷啊~~OTZ
其他法如噗主補充 是的都有待討論 但刑法也是我提的一個點 並非用詞的問題
tinaleenot: 喔喔喔喔!!!了解!!感謝說明~~~法律上,有身分所帶來法律義務和效益就是~~但是在新型態的家庭中,應該怎麼去定義新身份的法律義務~~是這樣嗎?
fumgj: 就因為刑法採的是罪刑法定 沒有規定法官沒有自主裁量的空間噢
psyboss: 是的 不是說一定該有 只是覺得該或不該負這地位 是需要被討論需要說明的
fumgj: 這部分~~目前草案還沒有細說~只有用以兒童最高利益來看~~就待進一步訂定了
Uspace: 嗯~~~沒錯~~我有好些朋友也蠻強調這一塊的~單一解除對在關係中受折磨的人來說很需要~(很多感慨的例子啊...)但是當一個法條定下去,影響的層面就不僅及婦女,還有在家庭關係中的其他人,跟孩子~
但這樣的需求需要被看見是珍的
psyboss:別難過,原基法也是二戰後才有的…少數人的生存就是要靠爭取才有(拍拍
Uspace:嗯啊,所以我認為不能說同婚過了,伴侶制就可有可無,畢竟民法婚姻的修改只有修改"雙方"一詞,其他涉及岐視的部份並沒有修改
neuron21: 也是~~~像現在這樣的思潮撞擊也是必然~~~縱看歷史,種族也好、性別也好、都是這樣走過來的~~~不過不知道是因為網路發達了還是甚麼,現在討論起婚姻平權,已經有很多人意識到無須恐懼不同的性向,並能支持~~就像上一噗我貼的,為鮑比祈禱,以及對比澳洲總理的發言
neuron21: 但伴侶制的好意也最可能變成惡意的使用,這部分真的要好好的思考並且修整細則才行~ 再度感謝你的分享QQ
Uspace: 是啊~~還是感謝出現在這一噗的人分享的資源跟看法、轉噗的人們協助引進了更多資源
我想這會是個慢長的過程,但看得出來,前進的速度是正向加速度~會越來越快的~~
neuron21: 寫得很好、論述很清楚啊!!XDD 不過...現在越來越多懶人包了,也是有反應出大家吸收資訊更講求效率跟快速就是了OTZ(資訊爆炸的社會現像)
聽了正反意見(當然是指真的成立的XD)自己衡量後選擇支持或反對 都希望能被給予尊重 畢竟無關對錯這是價值選擇的問題(雖然我自己是覺得很像表達我喜歡/不喜歡吃茄子這樣啦XDDD) 但沒有思考過就表態 總覺得有些不妥呢 再次感謝噗主提供這噗讓大家討論//
tinaleenot: 不會~~~也很謝謝你提供的法律觀點,還有更細膩的思考~~理解、思考、通盤考量而表態,這是一個重要的態度,確實是能為大家創建更好的法規~~
fumgj: 現在所提出的配套性思考~都是有助於修正草案,讓它在送審時能更實用、更有效~~當然在執行後有疑義或難以推動,都會送回立法院再審、更正~~這是上面噗友有分享的立法流程~~
所以我們在現在多想一點~未來執行時有可能造成的波動或新生問題,我想是可以更小的~~不會沒有,但是可以盡可能減低,有點類似所謂謀定而後動
fumgj: 這方面我沒有很確定 不過就我目前所知 提出修哪些 就會就提出的部分修改 沒有提的是不會去討論的 官網上所給的草案全文就是那樣 所以以此來看其他部分應該是不會去修改的
fumgj: 另外關於大法官釋字的部分wwww如果您有法律相關的朋友建議直接去問這個的詳細 我不多加贅述 有點複雜 我只能告訴您它絕對不是萬靈丹什麼都可以輕易解決
fumgj: 呃www如果您是這樣認知真的建議您去問問法律相關的朋友 因為這真的不是這樣運作的 我所學淺薄 無法精準直白的解釋 只能回答您我所知並無法直接這樣用的
fumgj: 這麼說好了 這不是必須在草案就提的問題 舉個例 如果我的孩子跑來告訴我他今天不要去上學 只說了這樣 我不會允許 後來他再跑來只再告訴我他想去某地方聽演講 我還是不會允許 後來他跟我說明了這演講的內容為什麼蹺課也要去 怎麼去報名等都說明了 我考慮後 同意
我提 只是表示 在配套什麼都沒有出來前 我不會輕易支持 而我覺得 這是提案者有義務要去思考跟完成的事 但這只是我自己的立場啦
所以我上面的問題一直是問伴侶和家屬制度啊wwwww他們的訂約者不是配偶噢
下定決心轉還是發到了fb
真的覺得大家反對的理由千奇百怪,根本就沒真正的去了解過同性戀
fumgj: 你說的是同性婚姻,但她顧慮的一直是
伴侶法,這就不只是改字了,因為它不是以愛情出發的婚姻制度
fumgj: 我自己的想法是 在一切太過未知我沒有具體看見完整方案前我不會表態支持 您可以覺得這些都是小修改所以支持 再請他們改 這算是價值的選擇 尊重您的想法 至少這都是理解後的選擇 無關對錯
剛有錯字我刪掉重發XD
fumgj: 我想桑緹雅並沒有說因為有疑慮就反對,而是希望這個法案被執行得更好~~~我的想法是認為如果贊成婚姻平權但對其他部分有疑慮,
就表達支持對婚姻平權的,並訴求其他法條更細的研擬。讓該通過的過,讓該修的修。
此外,我的想法是,思考配套和可能出現的問題是
每個階段都要想的,無論是立法前,還是施行後~~~
fumgj: 應該說,先發現問題,才有進一步配套,我們可以從現有的疑慮開始,大家分享看看,直接跳去解決有點坦王XDD上面其實也說不少了~~
fumgj: 關於配套我並沒有很多很具體的想法 我自認所學不夠多 都只是很零碎的一些爭點 最近也很沒有很多時間去仔細思考跟請益 而當然因為我自己是覺得這該是提案者的責任所以也偷懶的沒有去想怎麼解決 只思考到哪些地方有問題而已 關於配套這裡可能無法提出些什麼(艸
但是本噗開頭是訴求婚姻平權,雖說也歡迎討論伴侶法,但希望接下來大家提出來的問題,能清楚分開這兩者~~~不然一討論讓大家覺得全混亂在一起就不好了XD
或者是有需要,我可以另開一噗給大家討論:)
關於伴侶法,嗯…因為它滿嶄新的,不可否認我腦汁比較乾,能想到的問題比較片斷,但我比較關心兒童議題,所以我比較在意於被領養的兒童福利。還有想知道這樣一條法,會是誰需要,當初立案動機為何?上面有提到因婚姻結束需兩人同意或有違反夫妻義務,所以有時要結束很難,我不確定是不是因應這個情況而產生了伴侶法~~
fumgj: 好啊,那我再開一噗!結果婚姻平權好快有共識XDDD
呃,我並不認為多P搞亂就不會/不想簽立伴侶法,反而是因為知道關係的多元而去簽立伴侶。
另外提供圖給你們參考:
這裡真的有出沒不支持婚姻平權的人嗎wwwwww我是否沒表態www我是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但不支持另外兩個所以不支持多元成家的人//
開囉開囉!!大家可以來坐~~!
對啊我一回神發現………真的問題都不在同志婚姻跟婚姻平權耶~~~
(後知後覺
我也是聯署很久才發現根本是多元成家的問題OTZ我覺得這個制度真的有點問題,看了他們說的原因後我還是不太懂為什麼要用這個......
air42970118: 樓上的討論都有多多少少提到XD
或者是你可以去看噗主的另外一噗
裡面很專業的提到伴侶制跟多人家屬的一些法律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