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點厭倦了在別人的小孩及餐桌食物照片上按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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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說得好。Btw,今年底我也要幫一位大陸老師辦小孩一起來台訪問的許可證,我忘了上次你們的case不能辦的原因了,明天再請教你。他同時帶老婆小孩,老婆要去中研院。
分批來,移民暑說不到六個月不能來探親。櫃臺說妳們的案子一定是當出看錯了(我們當場調案號出來)
如果一次不能帶兩個,大概就是分開辦比較單純,省得還要結婚證明什麼的
關係證明其實只是多附常住人口登記卡而已,類似我們的戶口名簿,一點都不麻煩喔!不過一次可以帶幾個倒是好問題,明天再來看看辦法有沒有寫。
沒辦過,只聽學者說證明婚姻關係很麻煩。我想再怎麼一妻一小應該是有機會的,好在大陸人一胎化很少多生。上次以探親名義申請失敗後,其實有改用媽媽帶小孩的方式再闖一遍,但是大陸那端不放小孩子出來,各省的規定或審核好像不太一樣,那件案子最後就是卡在大陸端
嗯,這件事我記得。不過親屬關係真的很容易證明,如上所說只要加附1張影本即可,要點裡面有寫喔!不過聽本系助教說他以前都請學者附結婚證書,我想可能因為年代久遠,大家的結婚證書都不曉得藏到哪兒去了,因此說很麻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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