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鈞綸律師:我對於服貿協議本身的看法這篇有很多部分和我的觀點類似(應該說我的觀點與他類似XD),不得不貼。
就像儘管心疼且敬佩現場的同學們,我依然同意阿周的話:這就是我們一直以來漠不關心所必須承受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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弔詭的是最關鍵(對我來說啦)的,「服貿協議」究竟如何定性,似乎還真沒有一個確定統一的說法......
這場運動在我看來就是服貿協議實質上到底該不該過的問題(中間牽扯了太多沒人說得清的經濟政治情節),而黑箱或者三十秒爭議,其實都只是為了大義名分而揮舞的大旗。所以似乎也不必在這點鑽牛角尖了,畢竟也不是真正的重點XD
所以雖然訴求似乎與最初有些出入(或者是我認知有誤),但我倒是很支持現在的「制定監督兩岸協議機制」的訴求,就算在這個服貿協議上緩不濟急,但長久來看這才是最實際的。
某教授說(詳情已記不清,為免誤傳當事人真意故打碼保護之),其實根本不是什麼五條二、有沒有牽涉到法律變更的問題,而是一直以來攸關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東西都是放手給行政院做,包含我們各界的學者和一般民間根本就不管他們在做什麼,這次服貿也是循著一直以來的程序在做,卻突然就發生問題。現在問題既然已經被意識到(並不是「被發現」,因為它一直都存在),就應該從監督機制下手,才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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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看了這篇 [心情] 傅園散步
我要去傅園逛逛了XD菇狗了才知道它在哪

這篇正因為覺得相當中肯,也才會感到沮喪QQ
這個比較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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