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服務的移民署,今天掃到風颱尾~不過我妹解釋的這篇很清楚,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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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籍和戶籍:
國籍比較容易理解,分為生來國籍和傳來國籍,我國的生來國籍屬於”屬人主義”,原則是出生時父或母其中一方是臺灣人,那你就有擁有臺灣國籍(國籍法第2條參照)。我國國籍法默許國人雙重國籍,你原先有臺灣籍,之後取得他國國籍的話,臺灣國籍不會被取消,但僅限你是原本是臺灣人!
如果你是外國人,想歸化臺灣的話,你必須放棄原國籍,基本上世界趨勢是單一國籍,所以包含美國、日本在內,都是單一國籍,但因為目前這些國家皆不承認台灣是國家,所以很多當初取得美、日籍的台灣人,爭相回台回復國籍。
戶籍是臺、日、韓專屬的概念,具體來說,就是擁有身分證字號(一生只有一個,不因為國籍得喪變更而改變)。擁有國籍者,未必設有戶籍,我國所有權利義務幾乎圍繞著戶籍。
因為特殊歷史背景,我國有區分國民為”有戶籍國民”和”無戶籍國民”(移民法第3條參照)。這兩種都有臺灣國籍,但無戶籍國民如果想要領身分證,他必須要申請”定居”,詳細申請方法就先略過了。申請到定居證後,才能去戶政事務所設戶籍,在取得戶籍之前,他的規定都類似於外國人。
2. 外國人、大陸人、港澳人:
在其他國家來說,沒有國籍的就都是外國人,但臺灣不一樣,基於歷史背景的關係,我們除了管外國人的”入出國及移民法”外,另外制定了管大陸人用的”兩岸條例”和管港澳人用的”港澳條例”。在法律上看,大陸港澳不是台灣人,也不是外國人,他們就是…..大陸人和港澳人。他們有別的法律來規定,所以不要再說擁有大陸籍是雙重國籍,我們不承認大陸是國家,更不用說承認大陸”國籍”。
但我們對於想成為”大陸人”的人,在兩岸條例第9-1條,他的戶籍會被註銷,注意!!是”戶籍”而非”國籍”,所以他仍然擁有台灣國籍,只是他因戶籍而取得的權利(例如社會救助、退休金等)都會被取消。所以他想再次取得戶籍,就是所謂申請回臺”定居”。也就是這次新聞白狼張安樂的入台事由,他就是台灣人,無庸置疑,所以不用再打移民署電話,他集會遊行都是按國人用的集會遊行法,怎樣都不是歸移民署管!
"我國國籍法默許國人雙重國籍,你原先有臺灣籍,之後取得他國國籍的話,臺灣國籍不會被取消,但僅限你是原本是臺灣人"
所以, 大陸人一旦取得台灣戶籍/身份證,就可以申請台灣護照(國籍), 全球趴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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